屠龙小队案|控方播被告李家田会面录影 曾向空地开枪知枪是真的
“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组织串谋杀警案,案件今(11日)在高院续。庭上播放被告李家田的录影会面,他指2019年8月荃湾斩人事件后,他和十多人开设了一个Telegram群组,这群组可视为“屠龙小队”前身,后来成员减至约10人。他曾见过群组的人,包括队长“healer”,但不知各人真实姓名。他指“healer”有问有无人想试枪,他有参与并到了西贡,一个叫“鸿仔”的人把枪给他试开,他开了一枪,知道枪是真的。之后“healer”叫他取走枪,但“鸿仔”事后又叫他把枪交回声称要用来傍身。
警员指李住所连平台约5千呎
侦缉警员杨立隆出庭作供,称于2020年6月11日早上,获上司指派到上水古洞麒麟村拘捕李家田。早上近10时,他和同僚到达李家门外,向李母展示搜查令和解释到场的目的,惟对方用英文表示未能听明白中文。案件主管张督察随即用英文再解释一次,李母则指李家田在电脑房内。杨庭上忆述,李所居住的两层楼连同屋外平地合共约5000呎,电脑房位处于2楼。
认曾用枪向空地开一枪
杨在该房间内确认李身份后,正式以“串谋有意图伤人”罪拘捕他,李则在警诫下回应:“我净系去过西贡试枪,之后支枪就畀番鸿仔,佢话要番支枪嚟做嘢。”杨听罢提问西贡试枪为何意,李表示:“𠮶日鸿仔畀支枪我叫我试,叫我试下开一枪,我就照佢意思向空地开一枪”。
试枪当日才识鸿仔
杨听罢再问“鸿仔”是谁,李称:“鸿仔喺个日系西贡试枪个时先识嘅,我知佢系12月8日畀警察拉左藏枪。”并指试枪是因为:“鸿仔想试下支枪可唔可以射到子弹,之后畀支枪我叫我试,我开完之后就知道支枪系真枪。”杨有将以上对答即时纪录在警员纪事册内,并交由李签名确实。
警有检走李的电话及手提电脑等
杨其后在李的电脑桌上检取了6部手提电话、1部平板电脑和1部电脑为证物,李其后自愿向警方提供其中一部手机、平板电脑、电脑和其Telegram的帐号密码。杨同样将上述对答纪录在警员纪事册内,并交由李签名确实。之后等待警方的重点搜查队到场搜查后,杨将李带回落马州警署向值日官汇报,然后再带李前往上水警署录取口供。杨另确认当时经过调查后,他得悉李家中尚有一件证物未检取。他遂于6月17日返回单位,检取该绿色斜孭袋。
认曾加入可视为屠龙小队前身的群组
庭上之后播放李家田的警诫会面,李透露他当时与母亲同住,教育程度至大专学历。李忆述,于2019年8月5日荃湾发生斩人事件发生后,包括他在内的十多人开设了一个Telegram群组,原意是保护在地铁站外张贴或阅读文宣的人,此群组亦可视为“屠龙小队”的前身。
见过队长及队员真人但不知其姓名
后来,群组的人数慢慢减至约10人,他们便所谓“屠龙既人”,包括队长“Healer”(黄振强)、成员“Kan”、“TT”、“吕布”、“小熊维尼”等。李表示不清楚以上人事真实姓名,但均曾见过他们真人。
Healer曾在群组问有无人想试枪
李续指,“Healer”于2019年10月尾在群组内问有没有人想参与试枪,李和“小熊维尼”均表示有意参与。及至试枪当日,李和“小熊”结伴前往西贡,与“鸿仔”及其队员会合。“鸿仔”之后带领他们到一个满是树木的地方,从背囊取出手枪,并对著空气开一枪后,其他人轮流试枪,最后发现其中两支枪有问题。其后,“鸿仔”带他们到别处试爆炸弹,即一些白色粉末。
Healer吩取走其中一枪
李另透露,他在试枪后按照“healer”的吩咐取走其中一支枪。但后来“鸿仔”经Telegram 联络他,称:“我想要番支枪,攞嚟傍身。”李遂与他相约交收。
被告依次为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