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 证人爆成员是占中占旺中坚分子 有金主或会引入真枪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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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组织涉串谋杀警案,今(29日)在高院续审。认罪被告黄振强以控方证人身份出庭作供,黄称他2019年原本任职搭棚工人,受721白衣人事件影响,便辞掉工作,全心投入抗争,并透过Telegram群组认识志同道合的示威者。他后来再认识数名其他组织的成员,对方声称是2014年占中占旺的中坚分子,当中有一人是“金主”,可支援抗争,将来或有可能引入真枪及军训等。群组在一次游行中“装修”黑社会睇场店获回响,自觉复仇成功,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决定将组织更名为“屠龙小队”,寓意连警方速龙小队都可屠。

黄振强庭上确认,他于2019年12月8日被捕,于2024年2月承认“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及“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两罪,并于本月10日收到免予起诉书。

认罪被告黄振强称,他自2019年6月12日参与了反修例示威,之后加入了TG群组,从而开始了他抗争的生活。(资料图片 / 林若勤摄)

改用Telegram因私隐保护程度较高

黄供称,他自2019年6月12日开始参与反修例相关示威活动,当时他会使用示威者常用的应用程式Telegram (TG),黄指当时有很多示威者参与示威被捕,他们认为TG的私隐保护程度较高,有助减低警方收集情报的风险。

白衣人事件后辞职全情投入抗争运动

黄称他于2019年仅20岁,读毕高级文凭后任职地盘搭棚工人,同年发生721白衣人事件后,他因想“全情投入”抗争运动而辞职。黄指721事件在社会引起很大的回响,后来见到因同案被捕的吴智鸿,吴是另一个组织的成员,有在TG发表相关言论,黄认为吴说话:“好有point”、“好认同佢”,遂私信吴讨论如何找元朗白衣人报仇。

黄振强在721白衣人事件后,他更辞掉工作,全心投入抗争活动。(资料图片)

吴称日后有机会引入真枪实弹

他后来与吴相约见面,吴与5男一同出现,吴称他们团队是2014年占中、占旺的中坚分子。其中,成员“大旧”是团队金主,有充足资金支援任何抗争,日后有机会引入真枪实弹和军事训练,以筹划一些计划。

与严文谦一见如故

黄又忆述同年7月一次在尖沙咀的示威活动中,他在“前线冲紧”时,认识了本案受审的被告严文谦,他形与与严一见如故,且志同道合,后来会相约一同参与示威。

有示威者被黑社会斩感愤怒

黄在严邀请下加入了TG的“荃湾示威群组”,群组成员于8月初响应参与港九七区三罢示威行动。当日有年轻示威者遭黑社会斩至“皮开肉绽”,有传媒渲染警黑勾结,又指警方选择性执法,群组成员感到十分愤怒,后来得知涉事的黑社会常在二坡坊一带活动。

黄振强称,2019年8月25日的葵青大游行中,警察首次使用真枪及水炮车,当日亦有示威者到二坡坊作破坏行为。(资料图片)

有成员呼吁去黑社会睇场店舖装修

及至同年8月25日的全葵青大游行,黄记得当日是警方首次使用真枪和水炮车,群组成员在众坊街与警对峙和冲击。警方后来驱散示威者,群组成员重整人马后呼吁并煽动示威者:“杀入二坡坊将黑社会睇场嘅店舖去装修。”

认为对复仇成功冲昏头脑

黄指这宗“二坡坊事件”,在示威者中引起颇大的回响,群组成员感到“莫名兴奋”。黄形容,他们当时“畀胜利冲昏咗头脑”,认为对黑社会复仇成功,加上媒体争相报道,令他们感觉“起左朵”,故认为应该为组织“起番个名”,并改名为“屠龙小队”。

屠龙遇意速龙也可屠

黄又解释,他们将队伍名称改为“屠龙小队”,寓意:“我地连警方既速龙小队都可以屠。”成员主要由荃湾群组活跃分子组成,包括:严文谦、张俊富、 张铭裕及李家田等人。

6男1女被告: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