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1个LINE信息=加班4小时 台老板拒付OT钱可罚100万台币

撰文: 卢劲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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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打工仔出名工时长,即使放工可能仍会收到上司WhatsApp、LINE、Kakao、facebook Messenger或其他通讯群组传来的工作指示,变相下班仍要工作。台湾劳动部近日表示,自去年底起实施“一例一休”,加班费计算方式亦因而改变,雇主可能会因为于非上班时间向雇员发工作相关讯息,而需要付上4个小时加班费,违法不付更可能被处分高达100万元台币罚款(约25万港元)。

不少打工仔下班后仍然会收到上司传来与工作有关的讯息。(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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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打工族下班后仍然会在通讯应用程式如WhatsApp、LINE、facebook Messenger等谈论工作,或收到上司的工作指示,台湾劳动部指出,如果雇员收到工作讯息可以截图记录双方对话,再记录相关工作所花时数,其后向雇主申报。劳动部更表示,如果雇主拒绝承认工作时数,雇员可以举报雇主,如查证后事件属实,雇主可被罚2万至100万台币(约5000至25万港元)。

台湾劳动部指自去年一例一休实施后,休息日未满4小时的加班亦需要以4小时计算,如工作需要即日完成就可能会发生“1则讯息付4小时加班费”的情况。台湾劳动部更表示,工作讯息的工时计算至少以1分钟起跳,所以即使只透过通讯程式交代工作同样要支付4小时加班费。报导指过去曾有人于非上班时间收到雇主讯息,被裁定为加班,雇主需要支付加班费,案件是台湾首例。

台北市长柯文哲。(资料图片)

虽然政策听起来对雇员有利,但网民称有关政策并不可行,认为没有员工会拿讯息截图去收加班费,“你今天赚到了加班4小时,明天老板发妳最后的薪水”。有网民表示不明白为何雇主违例,雇员举报,收罚款的却是政府。另亦有网民笑称自己从来没有如何期待过会收到雇主的工作讯息,因为“老板赖(LINE)我们,我们就赚钱了”。

对于相关新法例,台北市柯文哲接受访问时曾表示“哪有这么好赚”,仍有不少问题需要检讨及改进,不过认同雇工下班后就不应该收到大量与工作有关的讯息。

(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