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深圳弦外之音——推进港深同城、改革资本主义、做好港人治港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上周出席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四十周年庆祝活动,表示“我不是很介意人们总是说深圳本地生产总值(GDP)已经爬到香港头上”;事后有不少人介意特首的“不介意”,因为面对赶超和衰退,她无心反思施政不足,也无斗志奋起直追。“介意”林郑月娥“不介意”的,相信还有南下出席庆祝大会的国家主席习近平——他致词时两度谈及深圳与“一国两制”的关系,明显意在香港。
首先,赋权深圳深化改革,为现代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寻找范例;其次,赋权深圳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制,与香港资本主义一制相互促进、融合发展;最后,赋权深圳推进与香港同城,共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缔造“一国两制”新典范。然而,如果林郑月娥“不介意”深圳的反超和香港的落后,自然也读不懂习近平对香港的弦外之音,遑论可以痛定思痛、做好“港人治港”。
解读习近平深圳讲话(二之二)
《【港深融合】习近平深圳讲话暗藏“一国两制”玄机》一文提到,习近平6,000多字的发言当中,谈及深圳与“一国两制”关系的篇幅并不算多,但含金量甚重——例如,深圳成功发展的关键之一,是全面准确准确“一国两制”方针;再如,中央之所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希望深圳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典范,从而丰富“一国两制”的新实践——可以说,深圳已不再是普通的经济特区,而是像香港一样肩负延续“一国两制”的新使命,因为习近平表面上是赋权深圳,但实际上却是敲击香港,必须推进港深同城、改革资本主义、做好港人治港。
推进港深同城:
延续“一国两制”关键
“一国两制”无疑是基本国策,但作为最重要“试验场”和“实践场”的香港,近年实在难言成功。尤其是被“AO党”主导的特区政府,自回归之后仍然囿于自由放任的经济教条,迟迟未敢打破根深柢固的官商共治格局,自然无法纾解自殖民时期累积至今的深层次结构矛盾,导致资源分配长期向既得利益倾斜,令经济结构固化、产业发展单一、欠缺新增动力、向上流动停止、贫富悬殊严重,使得普罗大众营营役役、焦虑不安,而极右民粹主义趁机擡头,并以“本土”美化“港独”,把“民生艰困”归咎“陆港矛盾”,再藉一次次政治矛盾引爆民怨,始终无法摒弃意识形态的偏见。
问题是,香港作为高度依赖外部因素的经济体,从价值链的上游到下游,都需要与周边经济体有机结合,方能形成内生动力、继续繁荣发展。偏偏,那一场场以“民主自由”为名的社会运动,不但无法促使普罗大众实践“经济民主”和“经济自由”,甚至严重破坏陆港信任与关系,令香港陷入无边无际的政治争拗,不愿客观认识地域经济和世界经济的重大变化,也就未能把握借助这种变化推动自身变革的大好时机。
因此,尽管港深两地唇齿相依,但所谓的“港深合作”,从回归至今的二十多年来仍然只停留在非常浅薄的层面,无法形成经济一体的共生关系,长此以往,故步自封的香港只会逐渐失去竞争力——例如“前店后厂”模式,加快了深圳工业化进程,为制造业升级和产业转型提供相当的基础,而香港虽然借此转型为低端服务和金融服务业,但过程中并没有提升自身技术,也没有辅助产业升级,更没有培训高端人才,反而导致制造业空心化和金融地产泡沫化,为经济停滞埋下隐患。
智经研究中心曾于2007年发表《建构港深都会》研究报告,提到早在回归之前,穗港深三地专家已经热烈讨论将来“港深经济”的关系应该是“合作”、“衔接”还是“融合”—“合作”层次较低,只要求生产资源互相配合,但表述上最为“政治正确”,相对而言不会触动港人抗拒内地的敏感神经;“衔接”属于中间层次,指经济运行机制的互相配合,包括基础建设、管理体制和法律配套;“融合”的层次最高,意味经济一体化,要求两地的发展进程相对脗合,才能进一步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的畅通无阻。
如果说在2007年,港深之间仍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差距,实在难以深入合作,那么在2020年的今天,当深圳GDP已经超越香港,而且发展势头强劲,香港还有什么拒绝与深圳达致“经济融合”的理由?尤其是当香港亟待“双转型”的机遇——既从单一城市转向大都市圈,也从金融中心转向金融科技中心——无论是拓阔市场、开辟发展空间、发挥协同效应,港深融合都是大势所趋,而为了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强化产业竞争合作,简化通关程序甚至取消港深关口、建设城际快轨直通两地甚至大湾区其他城市、由香港机场牵头落实港深珠澳四地机场一体化以统合市场互相分工、还有网络数据的互联互通,都是不可回避的发展方向,也是港深共同成为大湾区“核心引擎”的基础,更是持续发展以延续“一国两制”的关键。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副教授田飞龙日前撰文,从两大层面剖析促进港深合作有助发展“一国两制”的逻辑。从发展方向而论,港深关系是“一国两制”的最佳缩影,具有辩证互补的长期优势,而最终发展方向既不是过去想当然的“大陆香港化”,也不是反向的“香港大陆化”,而是香港与内地共同面对全新改革任务和全球化挑战的互动融合;至于政治哲学层面,港深关系具备“一国两制”转型发展的方向性意义,体现“一国”对“两制”的包容、辩证、智慧、以及互动融合的宪制秩序的生成过程。田飞龙强调,面对中西之争,不宜简单理解成意识形态之争,而需要以“一国两制”的包容智慧及发展主义客观对待;至于港深竞合,香港无需自卑,但的确需要提升危机和转型意识,与深圳互补同行,才能切合新时代“一国两制”的命意和追求。
改革资本主义:
丰富“一国两制”实践
无论是习近平的讲话,抑或中央在习近平南下前夕发表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都可见深圳的地位被提高到空前的水平,虽然未能成为梦寐以求的直辖市,但当中所下放的改革权力,包括深化土地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完善引进人才机制、扩大金融和航运对外开放、甚至要求广东省积极为深圳创造深化改革条件等等,足可见深圳所肩负的“试验”和“示范”重责,已不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经济特区,更是涉及意识形态和立国根基的重大推进。
当年中央设立经济特区,一度有姓“社”姓“资”之争,幸而提出“改革开放”和“一国两制”的已故中共最高领导人邓小平一锤定音,强调特区应该实事求是,既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又利用资本工具解放生产力;时至近日,深圳作为经济特区的佼佼者,改革成效有目共睹,的确“杀出一条血路”,并被寄予更高的期望,誓要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借此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从而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再为姓“社”姓“资”定调。
一般人通常以为,“一国两制”是指在香港和澳门实行有别于内地社会主义的资本主义制度;然而,这种静态思维无法深入领会“一国两制”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所以更加意味深长的理解应该是,在“一国两制”之下,内地、香港和澳门三地,共同拥有且在不同程度上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特区特色资本主义,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修正和更新——也就是说,无论内地或港澳,理应同时实践两种制度,当然程度多少有所不同。
用动态“一国两制”思维去理解深圳的发展进程,就不难看出它仍在不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全球与当代中国高等研究院院长郑永年日前便在报章撰文,认为深圳的崛起堪称世界奇迹,实质上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缩影,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如何从改革开放前的“贫穷社会主义”状态中找到突破口,得以砥砺前行、不断进步;期间,深圳妥善且有效处理了市场与政府、政府与社会、持续发展与制度创新,以及外部资本与内部资本的平衡关系,既没迷失于新自由主义或市场原教旨主义,又能秉持分配正义以获取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和发展的支持,更因为没有被外资占据主导地位而可以抵挡外在环境的变化—凡此种种,都是深圳成功的关键,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逻辑。
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师林毅夫早前接受传媒访问时,也盛赞深圳的成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理念的成功,完全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林毅夫又指出,用他提倡的“新结构经济学”去分析深圳的发展经验,是由“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共同缔造的,只要是企业家能做的,就放手让企业家去做,遇到企业家不能做的,就由政府出手解决。
这么一位能够反映中国发展模式的“排头兵”,进一步被赋权深化改革,不但是为现代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寻找一条可供复制的示范之路,甚至被要求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丰富“一国两制”实践——这明显是授权甚至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制,与香港特色资本主义一制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变相提醒特区政府必须反思香港这套原教旨资本主义所造成的结构困局:
首先,错误认识资本主义的发展规律,未能摒弃意识形态的二元对立、客观批判过度放任的施政举措;其次,错误定义政府的经济角色和作用,既未能大举制订推动社会转型的产业政策,也未能秉承分配正义与普罗大众共享发展成功;最后,错误理解香港与区域和全球发展的角色和关系,不但未能学会如何与周边经济保持良好竞合关系,反而继续闭门造车—因此,即使经过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和2008年次按危机,就算香港的经济结构明显恶化、资产泡沫日渐突显、港人生活品质急速下降、资源冲突愈发紧张、市民怨气和怒气不断累积,一众精英不但未有意识到这种资本主义的扭曲和腐化,甚至没有预见香港已经徘徊在分分钟被淘汰的边缘,反而继续倾斜既得利益、继续迷信“滴漏效应”、继续放任市场失效,未能积极作为。
如果深圳实事求是的经验仍然未能令香港下定决心改革资本主义,那么,回首邓小平当年所言,希望香港能够如梦初醒:“如果有人说什么都不变,你们不要相信。我们总不能讲香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所有方式都是完美无缺的吧?即使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之间,相互比较起来也各有优缺点。把香港引导到更健康的方面,不也是变吗?向这样的方向发生变化,香港人是会欢迎的,香港人自己会要求变,这是无疑的⋯⋯不要拒绝变,拒绝变化就不能进步。”——试问,我们是否为了坚守我们那教条般的“五十年不变”,而忽略甚至抗拒香港在转型过程中的“应有之变”?当我们以不变应万变,香港又会变成什么模样?
做好港人治港:
打造“一国两制”典范
无论是缠绕经济和民生的深层次矛盾,还是折腾香港大半年的反修例风波,甚或当中央彻底重整对港政策、全面实施“积极一国两制”以来的连番举措,可谓连掴港府几巴掌,例如介入立法会内委会主席选举风波、厘清中联办在港角色和权责、授权人大常委亲自制订《港区国安法》、派遣专家到港提升检测能力以实施全民检测等等,全都狠狠地鞭挞着“港人治港”的失败,因为当中没有一项是特区政府本身无法完成的。显然,在“一国两制”新形势下,当特区政府无法积极作为,中央政府根本不再“等埋香港”——近日政圈尤其盛传,林郑月娥之所以在《施政报告》发表前两天临时宣布押后,很有可能是因为港府仍然误判香港问题,导致报告“无料到”,所以“被重写”。
如果林郑月娥出席完深圳经济特区庆祝大会,仍然未能从习近平讲话中明白“有权有责”的重要,这确实令人担心,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为首、由40多位政治任命官员和300多名“AO党”所主导的特区政府,究竟还可否做好“港人治港”?
习近平提到,上述《实施方案》赋予深圳更多推进改革的自主权,故要求深圳特区扛起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至于深圳领导班子,习近平则要求他们以创新思路解决深圳空间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和运行机制等诸多挑战、并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同时,也要时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谨记为人民打造美好生活的为官目标,必须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并要优化公共服务体系,令人民生活更加安全富足。
这对香港有何启发?首先,作为一个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别行政区,香港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远比深圳经济特区高得多,其权力范畴也丰富得多,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而中央之所以赋予香港享有“高度自治”、实行“港人治港”,就是为了打造“一国两制”的典范,将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和香港高度自治权的有机结合成果“复制”开去,既为将来收复台湾作准备,也致力促使更多城市学习“一国两制”的互动发展经验,实现国家对地方的高度自治授权与地方对国家的持续性贡献之理性结合——问题是,香港自回归以来,有努力行使有关权力、推动社会改革、保障市民生活富足、从而做好“一国两制”的模范生吗?当我们在高举“高度自治”的时候,又是否只注重自身权力的享有,而没有切实履行被赋权之后的重责?其次,作为特区政府的管治团队,又有否自觉担起“当家作主”的责任、始终以人民福祉为依归,致力令普罗大众也成为既得利益的一员,共享经济繁荣的硕果?没有,从来都没有!
如果林郑月娥读懂习近平对港的弦外之音,相信她也会“介意”自己的“不介意”。
上文节录自第236期《香港01》周报(2020年10月19日)《 推进港深同城 改革资本主义 做好港人治港 习近平深圳讲话三大香港之音》。如欲阅读全文请按此试阅周报电子刊,浏览更多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