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权益】香港动保观念落后 须立法修订保护法

撰文: 陈康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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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洋公园海豚一例可见,被圈养动物权益,包括生活环境及身心健康都值得高度关注,多项国际动物福利科学研究亦已证明各动物物种有不同的生活及社交需要。现时澳大利亚、台湾及不少欧美国家已落实动物保护法,规定动物园及水族馆关顾动物的情绪健康。然而,本港保障动物福利的法例依然落后,现行的《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制订,只关注动物有否被虐待,忽视牠们的心理健康,亦无规管动物园该如何妥善饲养动物。政府若要提升本港圈养机构内的动物权益,便须改革本地的动物法例。

大型机构欠监管 动物健康不透明

“豚聚一家”召集人黄豪贤表示,2013年海洋公园发生海豚Pinky疑似撞墙自残事件后,曾去信渔护署询问监察园内动物健康事宜。当时署方回复指,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及《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海洋公园需定时公布园内物种数量及健康状况;而根据《海洋公园公司条例》,渔护署亦需每月巡视海洋公园,以确定园方提供的资料属实。然而,其后“豚聚一家”等团体多次向渔护署查询海洋公园的动物状况时,署方均表示没有相关数据,显示制度有漏洞,难有效监察动物健康。

虽然海洋公园年报指动物死亡不涉人为因素,但由于园方从不公开动物的死亡报告,故此被动保团体批评透明度不足。(资料图片/江智骞摄)

根据海洋公园2018至2019年年报显示,过去一年共有641只动物死亡,当中鱼类占九成。虽然年报指动物死亡不涉人为因素,但由于园方从不公开动物的死亡报告,故此被动保团体批评透明度不足。事实上,海洋公园过往曾发生不少人为因素导致的动物死亡事件。例如2013年有六条锤头鲨因吸入过量臭氧离世、2015年1只斑海豹被困吸水管口意外死亡。既然海洋公园自诩为亚洲区内绝佳的动物保育及护理者,理应尽力确保园内动物健康。“豚聚一家”就建议,园方应实施“阳光政策”,于24四小时内公布动物死亡个案、7天内公布死因,以及21天内公提供死亡报告,以提高园内动物健康状况的透明度。

除了海洋公园外,赛马会及香港动植物公园都是本港圈养动物的机构。赛马会马匹的健康状况也是动保团体关注的对象。黄豪贤指出,由于赛事要将马匹的体能推至极限,不少马匹会因而跑至骨折,需服用止痛药训练;而且本地投注额庞大,某些骑师为了加快马匹跑速,比赛时不停落鞭,使马匹承受不必要痛苦。再者,由于纯种马跑速较快,故此深受马主欢迎,然而这些马匹一般拥有先天缺陷,例如骨架较幼,很容易因训练过度骨折、爆肺及内出血。马匹跑至五劳七伤、甚或“战死沙场”是常见的事,于2014至2017年间,至少有28匹马因伤暴毙或被人道毁灭。2018年,年仅四岁的马匹“电玩皇者”仅因赛跑时前脚受伤,被即时人道毁灭,不少动保人士批评马主只视马匹为赌博工具,倡议取缔赛马活动。

黄豪贤批评指,赛马属于虐待动物行为,但政府因担心取缔会影响众多持份者,包括赛马会及赌博市民的利益,故此对马匹动辄遭人道毁灭视若无睹。他又形容,由于海洋公园及赛马会等大型机构获政府支持,所以动保团体抗议时遇到的阻力较大,“要出声较难”。现时赛马会是本港唯一合法博彩机构,平均马季总投注额达约一千亿元,当中的慈善捐献高达数十亿元,使不少慈善团体受惠;政府在考虑各持份者利益后,也选择在博彩政策上作出配合,例如早年修订的《赌博条例》就增加赛马日数。不无讽刺的是,本港首间动物福利慈善机构—香港爱护动物协会在何文田的九龙中心,便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拨款资助建成。

“豚聚一家”召集人黄豪贤批评指,赛马属于虐待动物行为。(资料图片/江智骞摄)

民间推动设立《动物保护法》

近年虐待动物案件不断,民间对设立《动物保护法》的呼声愈来愈高。渔护署去年4月就提升动物福利展开咨询,冀透过修订《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169章),由防止和惩罚残酷对待动物的行为,扩展至要求积极妥善照顾动物。修例建议包括,引入“谨慎责任”,要求动物负责人妥善照顾动物;加强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文、授权法院取消因残酷对待动物而被定罪的人士饲养动物的资格;以及加强执法人员在危急时有进入处所拯救及检取动物的权力。渔护署表示,“谨慎责任”意指动物负责人必须确保动物的营养饮食、居住环境、行为模式(包括社交需要)等需求被照顾到,并且有免受痛楚、疾病和伤害的保护。

然而,各种动物的需求都不尽相同,在公众咨询中,署方却未能罗列不同动物的法例应用情况。事实上,“谨慎责任”(Duty of Care)是外国动物保护法例的常用法律字词,英国的《动物福利法》(Animal Welfare Act 2006) 以及澳大利亚昆士兰的《动物福利实务守则》(Animal Welfare Code of Practice)就有相关讨论;与渔护署修例不同的是,外国动物福利法提及的“谨慎责任”牵涉不同动物项目处理,包括家养动物、农场动物、运输及肉食动物、表演动物、实验动物及动物诊所等—每个项目皆以“谨慎责任”详尽说明如何量责。

渔护署去年4月就提升动物福利展开咨询,冀透过修订《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169章。(资料图片/江智骞摄)

以英国为例,针对赛马活动,当地动保法规定平地赛骑师最多打马匹七鞭;澳大利亚则规定骑师在进入赛事最后100米前最多打五鞭。相反,本港法例并无相关限制,骑师对马匹挥打二、三十鞭的情况并不罕见。按理说,渔护署提出的“谨慎责任”应涵盖表演动物范围,提升赛马马匹福利,例如规限骑师用鞭次数、衡量高温下是否适宜让马匹出赛及提供退役马出路等。然而,在去年渔护署举办的五场公众咨询会中,署方均对“谨慎责任”的执行详情支吾以对,未能回应不同动物项目的处理方式,反映政府严重欠缺提升动物权益的长远蓝图。

更让动保人士不满的是,署方在咨询会中表示海洋公园及赛马会将在“谨慎责任”法例下获得豁免。黄豪贤质疑,海洋公园及赛马会严重忽视圈养动物的生活需要,例如海豚受困于20乘20米的水缸,以致精神受压、而冰鲜鱼营养单一亦令海豚只能依靠胃药“吊命”。海洋公园作为饲主,未能妥善对动物的营养饮食、居住环境及行为模式(包括社交需要)等需求负责,显然已违反了署方修例下的“谨慎责任”。

黄豪贤质疑,海洋公园及赛马会严重忽视圈养动物的生活需要。(资料图片/江智骞摄)

更甚者,当公众于咨询会提问关于马匹在赛事期间因受伤而遭人道毁灭该如何量责等问题时,署方仅以医学、动物承重等说法合理化人道毁灭行为,回避可如何提升大型圈养机构内的动物权益。说到底,渔护署提出修订《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只是从外国例子中搬字过纸,并没有确切了解外国完整动物福利法的意涵;再者,署方对动物福利的考量避重就轻,与全球动保思潮背道而驰。

现时本港的《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以英国《动物保护法》(Protection of Animals Law 1911)为蓝本,法例特点在于配合资本主义下的私有财产制,视动物为“人类财产”。以《香港道路交通》第56条“发生意外时停车的责任”为例,如驾驶者在马路上撞死或撞伤动物,必须停车向警方报案。然而,条例当中的动物只涵盖马、牛、驴、骡、绵羊、猪或山羊—原因是,这套法例沿袭自英国保障畜牧业者财产的传统,而这七种动物都是当时的常见饲畜;为保障人类财产,饲主有权向撞倒动物的司机要求民事赔偿。换句话说,这些案件的性质只是财产纠纷,而非虐待动物。

随着全球动保思潮崛起,这种仅视动物为财产的观念显得不合时宜,英国《动物保护法》因此于2006年全面修订,加强保障动物福利的部份。概括而言,《动物福利法》有五个基本原则,包括确保动物营养充足、不能让动物不安、不可使动物受伤及生病而欠缺适当治疗、不能使动物感到害怕及精神上痛苦,以及保持动物自由及正常行为—明显地,海洋公园及赛马会的圈养动物操作都违反了以上原则。本港动物法例起初以英国为仿效对象,如今多个欧美国家、以至邻近的台湾及澳门都已订立完整的动物保护法,本港却依然在“防止虐待动物”的阶段裹足不前,实在是相当落后。

对于政府迟迟未有着手起草动物保护法,不少动保团体都表达不满,认为署方修订《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只是对民间诉求的敷衍回应。再者,渔护署在提出修例时亦缺乏对饲主“谨慎责任”、以至长远提升动物福利的清晰蓝图,难以叫人信服。事实上,香港大学法律学者Amanda Whitfort早于2010年已为政府提供了长达200页的动物福利法草拟,不少民间团体近年亦合作草拟动保法。若然政府有诚意提升动物权益,则有责任落实完整动物保护法,让动物免于因人类的欲望而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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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刊登于第199期《香港01》周报(2020年2月3日)《香港动保观念落后 须立法全面保障动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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