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家者.五】怎从友善政策走到安置? 政府应带头去除负面标签

撰文: 欧阳翠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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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提到,美日台的无家者政策以自立为本,甚至先协助他们安居,再让他们有空间可以重建自我。这种先安居的政策未必能有效减少无家者的数目,但当地政府却仍认为需要增加资源继续支援无家者,可见他们对于无家者的负面形象相对不太深,政府并非只以效益来处理无家者的议题。回看香港,政府并没有主动登记无家者人数,也没有任何的无家者友善政策,更谈何安置?立法又是否能改变民众对他们的负面标签?

前文阅读︰【无家者.三】露宿现象无法完全消失 政府巨额驱赶问题却更恶化【无家者.四】美“先安居”政策成效受质疑 人数增仍以人为本

吴卫东早前向立法会议员说明深水埗无家者的情况,也分享了现时部分非政府组织的协助措施。(高仲明摄)

香港仅登记了事 没有后续协助

“香港政府1999年起就没有做统计了,现在只交给我们四队深宵外展队(第四队为区议会资助社协的地区主导计划,将在今年11月底完结)。我们自己在2013年及2015年有做研究,有份叫386的表格,有4页A4纸,问无家者的经济状况、露宿原因、是否第一次露宿、家人在哪里、有没有嫖赌饮吹的习惯……问很多东西,感觉像是查家宅。有没有案底又如何?会帮你免受歧视吗?若没有家人帮,政府是否会去帮?但政府没有安置政策。”吴卫东说。

政府的登记制度有助识别无家者,进一步介入及协助安置。台湾也设有相关的安置法例—《社会救助法》第17条(游民安置及辅导)规定,“警察机关发现无家可归之游民,除其他法律另有规定外,应通知社政机关(单位)共同处理,并查明其身分及协助护送前往社会救助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安置辅导;其身分经查明者,立即通知其家属。不愿接受安置者,予以列册并提供社会福利相关资讯。有关游民之安置及辅导规定,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定之”。

早前有台湾的无家者来港分享,指台北政府发放一个袋让他们把家当整齐地放置在台北车站。(欧嘉乐摄)

虽然法例确立了台湾警察及社福单位的角色,但无家者实际上得到什么帮助,取决于地方政府如何落实政策。地方政府可进一步自行订立游民安置及辅导的规定,比如在台北,政府会向已登记的无家者派发供政府人员识别的袋,又会看管露宿者的家当及提供免费牙科服务,但在香港,登记完便没有下文。

可是,法例仍然有其局限,台湾师范大学社会工作学研究所教授潘淑满2009年发表的《看不见的劳动者—台湾游民劳动权益剥夺的意识形态与建制分析》指出,“虽然我国游民福利被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中,由于地方自治实施后去中央化的发展趋势,社会福利资源分配与业务执行大都由地方政府决定,各县市福利服务提供明显受到主政者福利意识、地方财政税收与资源多寡影响,加上近年来频繁的选举活动及选票考量下,大多数县市对于游民福利资源的投入与提供游民服务都显得消极又被动。”可见立法只是第一步,代表着政府对无家者的取态,真正执行时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善,并非立法了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社协早前和台湾芒草心慈善协会联合举办港台无家者照片展。(欧嘉乐摄)

社协早前邀请台湾芒草心慈善协会的代表参加港台无家者展览,协会秘书长李盈姿指,台湾地方政府只是按各地区拥有的资源去做,而不是有目标、有规划地落实,像台北资源较丰富,所以有专人在台北车站看管无家者的家当,让他们可安心工作,但仅台北有这种措施。因此,他们倡议就无家者立一个类似保障身心障碍者权益的专法,从而真正帮到他们。

台法例除负面标签 让民众变友善

据台湾卫生福利部截至2017年底的数字,台湾有2,585名无家者,比现时香港官方登记数字多约一倍,对比两地人口,该数字算低。台湾民众一般会把无家者称作“游民”,从各地法例中游民定义的改变,可以看到政府消除了无家者的负面标签,从最初的“乞丐、流浪汉”或是精神有问题的人,到现时“居于公众场所的人士”(见表),而法例定义的更变,亦影响着台湾人对无家者的观感。

吴卫东认为,台湾不论是政府政策还是市民的态度,对无家者都较香港为好。“台湾人在这方面的质素较高,早前当地有个议员向无家者泼水,遭人揶揄他是‘泼水议员’,反映出民众对于对无家者的同理心和尊重;香港是反过来的,当局白天会清洗整个通州街公园,但晚上却只洗四个亭子,明显是不想让人露宿,免遭市民投诉(清洗)太劳嘈。台湾公民教育较好,较同情弱势社群。”他说,不希望有无家者受害或有重大惨剧发生,社会才惊觉要关注这个问题。

“(香港)社会很两极化。有人派饭、关心他们,但2012年、2015年我们帮无家者告政府,有市民致电投诉我,说我们社工好心做坏事。他们说自己很惨,在楼上供楼,楼下的人不用交租就有地方可睡。我觉得社会的公民教育很奇怪,他们在供楼,证明有一定的能力,一个坐拥700万元单位的人投诉一个身无分文的人,社会真的很可悲。我们的社会应该更进步,让人知道要接纳不同的边缘社群,可惜很多时候都看不到这种接纳行动。”

无家者黄剑鸿(左)坦言,很感谢社协和吴卫东(右)一直帮助自己。(高仲明摄)

吴卫东慨叹,他明白大众对无家者有意见,但露宿问题无法完全根治,露宿不是犯法,不等于偷东西、行乞,他们只是在公众地方休息睡觉而已。“如果说有碍观瞻,这是因为多个区议会把(有遮蔽的)地方都围封了。他们喜欢睡在球场看台,是因为那里11点便关灯,他们也不想被看到。”

在连友善对待的基本尊重观念都未算普及的香港,要谈安置政策是否太遥不可及?从其他地方的例子看到,法例、政策和社会观感环环相扣,政府现时被动处理、驱赶无家者及围封露宿地点等做法,是否反而令社会对无家者依然保持负面印象?

上文节录自第170期《香港01》周报(2019年7月8日)《摆脱露宿生活 不只是有瓦遮》系列报道。相关文章 :【无家者.一】上楼三路不通 摆脱露宿生活 不只是有瓦遮头【无家者.二】学懂储钱和社交 改变缘于被信任【无家者.六】分享露宿经历 导赏团助改变社会观念【无家者.七】逆境重生的经验 能给别人信心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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