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东豪专栏】做到死的权利和义务
最近轰动全球商界的新闻,是快意佳士拿车厂CEO马尔基翁内(Sergio Marchionne)突然离世,享年66岁。马尔基翁内是全球车坛无人不晓的传奇人物,从破产边缘带领车厂起死回生,而且是两次,被称为“车神”当之无愧。马尔基翁内的事业如日中天,他死前一个月仍出席公司的公开活动。七月初,病情其实已到危急时期,但公司发的新闻稿只指他肩膊有事,引起并发症,暂时休假。两个星期后,公司宣布他离职,四日后,他去世。
事情变化急促至令人难以消化,即使在最悲伤的时刻,也有人不禁要问,这么重要的一个人,他的健康情况,透明度应否高一点?公司的股东、董事局、同事是否有知情权?混乱之际,马尔基翁内死前入住的瑞士医院发表声明,指他病逝的一年多前,病情已经非常严重,断断续续入院接受治疗。快意佳士拿强调,董事局在马尔基翁内死之前几天,才知道病情之严重性。换句话说,只有少数人知道一代车神的真正病情,而知情者全部封口。这个病持续起码超过一年,死前四日,他仍是CEO,名副其实的“做到死”。
这件事令人联想起苹果公司创办人乔布斯(Steve Jobs),另一个不肯公开病情的CEO例子。乔布斯2011年去世,病情在2008年开始曝光,他的外形开始转变,体重大幅下降,所有人都看得出他有事。乔布斯一直不肯公开病情,甚至在2009年发出公开信,解释自己无大碍,正为“贺尔蒙失衡”接受治疗,将会继续CEO工作。事后我们知道原来这段时间,乔布斯正接受换肝手术,实际病情比透露的严重得多。换句话说,“他讲大话。”
从乔布斯的自传看到,他坚信病情是私隐,不用向其他人交代。当有人向他提出公开病情,乔布斯的反应是激动地反对。由乔布斯患病至死的几年时间,苹果陆续发出三两个关于CEO健康情况的声明,内容含糊,公众掌握的极度有限。不过,当事人不向公司直言的话,公司知道的确实有限。
健康是非常个人的私隐,有些人连至亲的家人也隐瞒。马尔基翁内和乔布斯都是神级CEO,自信心非凡,可能相信人定胜天,又或者认为自己太重要,不能想像自己不在的日子,直至死前一刻也不肯面对事实。CEO平日理性过人,以最潇洒方式处理大小事,但处理自己健康资讯时,却变了另一个人。
对打工族而言,什么是私隐,什么是须向公司交代的个人资讯?这是灰色地带,没有明文规定,即使上市条例也没规管上市公司应否高层透露健康资料。所有牵涉上市公司高层健康情况的声明,都属于自发性,内容自由发挥。打工族讲或不讲,讲几多,讲几真,由自己决定。
病愈重,困扰愈大,须考虑的事情愈多。排第一当然是处理病情,通常是与家人一起迎战,之后便考虑工作安排。先考虑较容易处理的情况,包括意外和受控制的病情,当事人应该立即把实情通知上司。意外没预警,尽快通知上司,让上司调配人手,是负责任的做法。大部分公司理解意外的性质,其他同事多走一步补位,是人之常情。病情受控制可能是长期工程,工作或多或少受影响,尽早通知上司,让同事有足够心理准备,也是稳妥的做法。不用长篇大论,简单交代便够:“我现在没事,不影响工作,病情有变的时候,会通知大家。”
最棘手的,是严重又不稳定的病情,当事人不愿向上司透露,最大可能是不想份工受影响,因为份工在这非常时期更加重要。另一可能是心情差至不想多讲,因为考虑到上司和同事能做的很少,不想为他人制造这麻烦,自己的事自己解决。我相信没有一个所谓正确的处理方法,因情况而定,因当事人的性格而异。幸运地,自己没经历过这些事情,其他同事身体出现毛病,向公司直言的话,在我能影响的范围内,过往做法是不大理会公司规矩地帮忙。这是我们面对“个人健康”下的并肩作战,规矩是死板的,我们应以自己能力,而不是规矩为限。
如果坏消息真的降临我身上,而我任职企业高层,会怎应对?我会选择相信我做对的事,但真实情况是我不会知道,直至受到切身的考验。
上文刊载于第127期《香港01》周报(2018年9月3日)《做到死的权利和义务》。
更多《香港01》周报特约撰稿人蔡东豪《企管人文》专栏文章:
【蔡东豪专栏】慢工出细货的谬误【蔡东豪专栏】办公室里的Cool Kids【蔡东豪专栏】发现自己叻过上司 真的吗?
更多周报文章︰【01周报专页】《香港01》周报,各大书报摊及便利店有售。你亦可按此订阅周报,阅读更多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