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的士车队制度三读通过 陆颂雄倡最少一半司机受雇被否决
立法会今日(13日)三读并通过关于改善的士服务的条例草案,包括引入的士车队制度等措施,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提出修正案,建议将车队的雇佣关系比例增加至一半,但被否决。
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陈健波指,运输及物流局建议车队持牌人需提供网约平台让乘客预约行程,但部份委员认为由于开发相关预约平台的费用高昂,认为局方应该设立一个跨车队的统一网约平台,以降低车队的营运成本。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说由市场自行演化是较好的做法,让行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政府过度参与会扼杀发展空间。
陈健波倡6座位的士收较高费用
提升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修订条例草案的措施,包括引入的士车队制度、将的士的最高乘客座位数目从五个增加至六个,以及对的士司机相关且性质较严重的罪行进行更严格的处理,并加强对非法出租或取酬在客用途的汽车的处理。
陈健波指大部份委员支持引入的士车队制度,认为这可以取得成功,并且新的管理模式有助于建立专业的车队管理,对的士业的长远发展有积极的帮助。然而,部份委员认为建立的士车队需要投入高昂的资金和营运成本,而且局方未提供足够的诱因来吸引业界参与,他们建议允许营运成本较高的的士车队,例如提供六个乘客座位的的士,收取较高的费用。
陈健波又指,局方预计计划初期批出约3至4个的士车队的牌照,涉及的士车队大约3,000至4,000辆,占全港1.8万多部的士总数约两成多,认为非要取缔一般的士。
张欣宇:若无明显改善就要考虑改变发牌制度
“A4联盟”立法会议员张欣宇指,条例的主要目的是改善市民的出行服务,而不是平衡某些特定人的利益,目前本港拥有超过1.8万个的士牌照,在供应不变的情况下,社会需要思考如何做得更好,如果改善仍然不明显,则需要进一步考虑发牌制度甚至更进一步的竞争开放,他认为这次的改革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选委界立法会议员陈沛良指,政府对的士服务并无一个有效的监管制度,而今次的士车队制度,目的是让有能力并有意组建专业车队的士车主或者营办商,透过受监管平台以自愿形式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从而推广业界专业形象及提升服务质素,亦有利于的士业走向现代化同推动的士业可持续发展,又可让政府透过法定要求及牌照条件,监察车队持牌人的表现。
狄志远关注网约车市场发展
新思维立法会议员狄志远说,的士业是一项公共服务生意,不仅是一盘生意,更承载着服务公众的责任,在谈论经营生意时,不能忽视它作为公共服务的本质,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充份考虑公众的利益。他又提到要应该关注的士行业以外的交通服务选择,特别是网约车市场的发展。
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田北辰对条例草案方向表示欢迎,但不会照单全收,他认为加重违法行为治标不治本,问到增设车队的诱因是否足以让市民放弃白牌车,或者吸引未加入网约车的的士加入车队,否则建议放宽出租车牌的条件。
陆颂雄担心引入的士车队制度原地踏步
陆颂雄担心政府对于的士车队所做的努力可能只是换汤不换药,甚至是原地踏步一般,因而提出修例草案,将的士牌照车主和司机的雇佣关系比例提升至一半,促使的士车队实现精细化管理,惟不获在场过半数议员支持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