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记分制|政府接纳易志明修订 驾白牌车最高监禁期倍增至1年
政府拟增设司机违例记分制, 以解决的士业服务质素参差问题,立法会一个法案委员会今日(3日)审议相关草案,政府表明会接纳航运交通界立法会议员易志明的建议,将提修订把驾驶“白牌车”的最高监禁期倍增,由首次被定罪囚3个月,增至6个月;再次定罪由6个月增至12个月,以加强阻吓力。
法案委员会完成草案审议,预计草案将于下月13日提交立法会二读恢复辩论。
《2023年道路交通法例(提升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修订)条例草案》及《的士司机违例记分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今早举行会议。草案建议驾驶白牌车首次定罪及重犯罚款,分别增至1万元及2.5万元,扣押车辆期限亦分别延长至6个月及12个月,
易志明指,政府建议加重涉及的士司机的4项较严重的最高罚款金额及监禁期,并由原先只有一级的罚则增至两级,修订后的首次定罪最高罚款为1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再次定罪则可判以最高罚款为2.5万港元及监禁12个月。与此同时,政府建议增加“白牌车”的罚则,但只增加罚款金额并不合理。他又指,很多不法之徒以租车形式犯罪,即使当局延长扣车的期限,租车司机仍可租用其他车辆继续经营“白牌车”。
运输及物流局指,延长扣车期限可令司机失去生财工具,也可阻吓出租车辆的车主;又指提高最高罚款额,目的是向法庭反映罪行的严重性,订立新的参考指标。局方原本表示,针对“白牌车”罪行的监禁期已经是符合比例,但经考虑议员意见后,决定由政府提出修订,增加“白牌车”罪行的最高监禁期。
议员要求加强规管预约平台
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议员谢伟铨也认为,的士司机做不好,要加重罚则、扣分,为何一些司机明知犯法,又不是同等对待?工联会议员陆颂雄建议另订法例,控告“白牌车”平台公司,所谓“擒贼先擒王”
局方回应称,有研究加强网约车平台的规管,当局亦正密切留意法庭就一宗涉及网约车平台司机的司法覆核案件进展,判决将可能影响规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