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刘淑仪冀政府3年内提交立法建议 为同性伴侣订替代框架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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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上月裁定,特区政府须2年内制定替代框架确认同性伴侣关系,随后有消息指政府拟向法庭申请延长落实裁决的限期。行政会议召集人、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今日(17日)表示,欢迎终院的裁决,也理解政府拟要求延长限期的原因,但认为最多只应延期一年,期望当局3年内提交立法建议,以便在本届立法会会期内完成立法。
前民阵召集人岑子杰早年与同性伴侣在外地缔结,婚姻不获港府承认,他5年前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声明本港不承认海外同性婚姻的做法违宪,高院裁定败诉。但岑再提终极上诉,终审法院于9月5日判下判辞,裁定岑上诉部份得直,指港府在没提供替代方法在法律上承认同性关系的做法属违宪,但有关命令暂缓两年执行。
此外,上诉庭今日(17日)颁下判辞,驳回房委会上诉,裁定同性配偶被排除公共房屋政策属违宪。本案亦是岑子杰上月就同性婚姻案获终极部份胜诉后,上诉庭就同性配偶权利相关议题的首宗裁决。
身在北京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叶刘淑仪指,被问及有消息指政府政府认为替代框架的法律问题复杂,两年后执行裁决未必够时间,向法庭提出希望申请延长限期的权利时指,理解政府要时间做准备,但延期最多不应超过一年,希望政府3年内提交立法建议,以便在本届立法会会期内完成立法。
她续指,完全支持为同性伴侣制定替代框架,认为可反映本港重视人权,有利吸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