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田北辰称八达通难识别消费券款项 倡不设消费范围限制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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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敲定以八达通、支付宝香港等四家支付营运商发放5,000元电子消费券。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田北辰在电台节目表示,政府曾提出限制市民以八达通使用消费券的范围,例如目前消费券不能用在交通费上,如发现市民领取首付消费券后,有较大的交通消费,会在派发第二期消费券设惩罚机制,减回车费。
他建议,政府放宽以八达通使用消费券的限制,只要可使用八达通付款的地方便可以使用消费券。
八达通卡有限公司澄清,指从未知悉政府曾提出限制市民以八达通使用消费券的范围,例如不能用在交通费上,一切仍有待政府决定。八达通又澄清,公司并无作出建议,如市民在领取首付电子消费券后有较大的消费,会在派发第二期消费券时作出惩罚措施。

田北辰指出,八达通公司难以分辨是来自消费券或市民增值的款项,若政府增设八达通消费券的使用范围限制,只会令计划过于复杂。

他说,八达通公司将为没有安装八达通的商户,免费提供一个小型读卡器,只要连接智能电话应用程式便可以收款,在消费券使用期内,亦会豁免1.5%交易服务费。他亦提到,八达通公司承诺不收取由消费券所产生的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