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推电子消费券 每人5000元启动金加七五折优惠 日上限400元
本港《财政预算案》提出向每名市民发放5,000元电子消费券,政府已选定4个储值支付工具协助推行,预计今年暑假接受登记。澳门政府今日(12日)推出“电子消费优惠计划”优化方案,将向任何澳门永久性及非永久性居民发放5,000元启动金及3,000元立即扣减金额,最快下月登记,6月使用。启动金每日上限300元,消费可获七五折立减,意味购买400元货品即享100元折扣,扣除启动金上限后等同“免费”。
澳门政府今日宣布“电子消费优惠计划”优化方案,所有澳门永久性及非永久性居民可于下月起登记,透过8种“手机支付”或“电子消费卡”其中一种工具,享受5,000元启动金及3,000元立减额,供居民于6月至12月内本地消费。
设3,000元立减额
5,000元启动金每日上限300元,3,000元立减额以七五折立减优惠(立减25%)供叠加享用,举例居民消费400元,使用已登记工具签帐,可获100元立减折扣优惠,即可使用300元启动金找数。消费立减全程自动化,在移动支付或电子消费卡的收据上,显示每次消费纪录和剩余总额,居民毋须自行计算。
当用完5,000元启动金,而立减额尚有余额时,居民可自行增值,继续享有七五折优惠,并在使用上不设上限,直至立减额用完为止。
可以手机支付或消费卡登记
当局提醒,如选取电子消费卡登记,须在指定期间拍卡增值,但卡内余额必先“清零”;如使用手机支付,在使用期开始时,款项会自动注入户口。优惠计划不得兑换为现金、缴付水电费、博彩场所、境外旅游服务、医疗服务、银行、金融机构及当押舖等法规订定的特定场所或用途。
而从未领取去年消费卡的居民须先登记领取,已遗失去年消费卡的居民,则须向警方报失,之后进行补领。未成年人方面,将由父母代领,且可选择转移到父母的手机钱包内,但需到银行及支付机构办理核实,亦可选择采用电子消费卡。
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表示,计划以刺激本地经济为主,先减轻居民负担,再促进澳门经济,预计开支约58.8亿元,“你使1蚊,政府都有补贴”,至于非澳门居民优惠方案,当局将会收集意见再作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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