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改革|林郑:非所有人都须经国安处审查 不会出任资审委主席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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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手改革香港政制,当中设立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行政长官、立法会及选委会参选人,是否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
特首林郑月娥接受《有线新闻》访问时表示,并非所有参选人要经警队国安处审查,是有怀疑才要做。至于资审委组成,林郑称只有特区主要官员适合担任,并表示不会出任主席。
指退休法官不合适 不能检视国安资料
林郑月娥指,出任资格审查委员会会成员,要确保有关人士公正、无利益冲突、无政治考虑、不怕被人“起底”制裁,亦要得到中央信任,加上要向中央及社会问责,只有获得中央任命的主要官员适合担任资委会成员。
至于退休法官,林郑月娥认为并不合适,因为他们不在机制中,亦不能检视涉及国安的资料,“国安资料不能随意让人看,国安法表明资料不可外泄”,又指政治问责团队市民是否信任都好,毕竟是管治团队核心,由主要官员负责非常合适。
选委会召集人属中央权力
至于选举委员会增设召集人制度,林郑月娥指,只有遇上罕有及无法处理的情况,才会启用有关制度,她形容是“非常时期、非常手段”,甚至属于“兜底”条款,会先由行政长官向中央提交报告,如果中央无其他手段解决,就会启动召集人制度。她又指,由于有关制度属于中央权力,本地立法不包括在内,所以在将来的法律中,不会见到召集人制度。
分区直选重划为10区,林郑指并不复杂,因已经有区议会小区分区,主要是以地理、人口去重新划分。她说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正进行有关工作,自己没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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