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改制|林郑280万元登头版广告推销 政制局出小册子等宣传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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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30日)全票通过修订《基本法》附件一及二,特首林郑月娥今(31日)在15份报章刊登头版广告,表示港府会全力以赴依照新修订的附件一、二推动本地相关选举法律工作,强调会做好公众解说,让更多市民认同完善选举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她又指,待立法会通过有关选举条例后,特区将按序、有效地依法组织和规管相关选举活动,贯彻落实新选举制度。
林郑在《星岛日报》、《经济日报》、《明报》、《信报》等15份报章刊登头版广告,费用约280万元。她指与特区政府管治团队坚定支持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建立一套符合“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符合香港实际情况、落实“爱国者治港”的政治体制。
林郑又称,将带领管治团体继续履职尽责,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确保香港大局稳定。她深信完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可有效解决近年社会泛政治化和内耗不断的困局,有助切实提高特区的治理效能,强调特区会用好自身的独特优势,在中央大力支持下,拓展经济,改善民生,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政制局设专题网站 详列修改选举制度细节
广告亦附有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专题网站的QR code,网页不时更新,列明修改选举制度的细节,包括说明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以及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运作等,同时亦载有全国人代表大会及常委的决定。另外亦有设小册子,说明《基本法》附件一和二的修订内容,多层面展开推销攻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