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国安附例即日审议 廖长江:若一日可做点解要分三星期

撰文: 陈立程 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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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为了令中央驻香港国安公署更有效实施其职责,根据去年3月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制订两项附属条例。相比起附例条文,坊间议论更多的是立法速度:由政府向立法会提出讨论到本周二 (5月13日) 刊宪实施,历时不足48小时;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周四成立审议小组委员会后亦迅速行动,即日用了约5个小时便完成审议。

立法会审议两项附例的小组委员会主席廖长江接受《香港01》专访时强调,审议过程“快而不急”。他以去年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作对比,指今次立法涉及合共17条条文,内容比国安条例简单得多,但审议平均所花时间不比国安条例少,“我睇唔到自己漏咗嘢”。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与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到立法会解释订立维护国安附属条例目的。(周令知摄)

政府掌国安情况 “时间表立法会完全被动”

两项附例以“先订立后审议”方式制订,本周二已刊宪生效,而立法会为了尽快完成审议,取消了周四的立法会大会续会安排。廖长江坦言,立法时间表并不掌握在立法会手上,“你问点解咁急,其实立法时间表,立法会系完全被动嘅”,政府提交文件,立法会就要工作。他补充,政府对国家安全的掌握肯定远比立法会高,“我好老实讲,我哋无从质疑”。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出,国安风险可能突如其来,完善维护国安机制“早一日得一日”,廖长江对此表示认同。他透露,政府先后去信立法会主席、内务委员会主席强调立法的急切性,内会通过成立小组委员会后,邓炳强亦立即再致函促请他尽快安排会议。

5月15日,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开会,通过成立小组委员会审议维护国家安全附属条例。(卢翊铭摄)

曾拟换人审议 最终认为23条立法原班底最有效率

内会周四开了不足十分钟会议,就投票通过用去年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原班人马审议两项附例。廖长江坦言,“呢个建议唔系我哋今(周四)朝先听到”,而是之前已有共识。他表示,曾与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与内会主席李慧琼讨论啻不同方案,包括换成全新的一批人审议,趁机“训练一些新人”,又或留一半旧人一半新班底,但最终认为还是用原班底最有效率,因为今次是审议国安条例附例,“23条𠮶啲成员会比较熟悉”。

两项附例合共有17项条文,委员会即日开会,花了不足三节,合共约五小时便完成审议,难免予人感觉程序过于仓促。面对质疑,廖长江反问:“如果系一日可以做得到嘅嘢,点解要分三个星期嚟做?”

立法会审议国安附例小组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表示,审议过程“快而不急”。(梁鹏威摄)

廖长江:审议快而不急 我睇唔到自己漏咗嘢

廖长江强调,委员会处理方式与23条立法一样“快而不急”,“我睇唔到自己漏咗嘢”。他指出,国安条例有190项条文,合共花了约50小时审议,当时听到外界声音赞审议非常认真,“甚至有你哋行家同我话,谂唔到你嚟真㖞”,今次审议的附例条文少很多,但平均所花时间似乎更长,而实际上附例条文“比起23条简单好多”,“譬如伪造文件𠮶啲嘢,对我哋嚟讲绝对唔系一个挑战”。

两项附例均与国安公署有效履职相关,委员会审议时,争论焦点放在“公务人员”如何界定及市民会否因误入禁地而堕法网。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公务人员的定义是依据香港法例第一章订明在政府担任受薪职位的人士,不包括立法会议员。廖长江表示,按其理解,公务人员“基本上就系讲紧公务员”。至于禁地,廖长江指出,政府官员解释得很清楚,是指国安公署占用的建筑物,一般人非法进入才会犯事。

与一年前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相比,制订两项附例在社会上引起的关注明显小得多。一方面,正如廖长江所言,附例条文比23条简单得多。另一方面,坊间争论焦点落在立法速度的争论,背后始终是对特区治理能力的关注。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上月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发表的主旨讲话,突显中央认为香港有维护国安的迫切性。夏宝龙不仅强调国安重要性,同时指出,要用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特区政府与立法会继去年处理23条立法后,再度证明了高效办事实的能力,接下来挑战将是如何在推动香港“高质量发展”上展现同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