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博义倡修国安法被两办点名批评 大律师公会:坚定支持一国两制

撰文: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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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大律师夏博义(Paul Harris)接棒大律师公会主席后,接受《香港01》等多间传媒专访,提出推动政府修订《港区国安法》,修改涉与《基本法》抵触的条文,包括驻港国安公署人员行为不受本港管辖等。有关言论被港澳办及中联办点名批评,斥夏博义散布抹黑中国的言论,挑战国家主权和“一国两制”底线;又指责大律师公会过去就港区重大宪制性法律问题上,常有失法律专业人士应有的公正理性,在政治化的道路上愈走愈远。
大律师公会今日(3日)发表声明,表示关注到夏博义接任主席后发表的个人意见,引起一些涉及本会职能和角色的评论。声明强调,公会及主席致力以专业态度丶正直不柯地履行其职责及宗旨,包括维护香港的法治丶 《基本法》丶 司法独立以及司法公义,坚定不移地支持《基本法》所保障的“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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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表示,公会是法律专业团体而非政治组织,旨在处理一切涉及司法事务及大律师专业的事宜。公会欢迎并将致力寻求与各机构丶机关及组织,就涉及法律专业和特区法治的事宜,理性地进行具建设性的对话与交流。

夏博义早前接受《香港01》专访时,对《国安法》不少条文抵触《基本法》提出质疑,指当中最令人关注的是《国安法》第14条及60条列明,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决定不受司法覆核,以及驻港国安公署人员行为不受特区管辖,意味国安公署人员可在香港“为所欲为”,情况非常危险及违反法治精神。

两办其后发稿,点名斥责夏博义“叫嚣要修订香港国安法,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威,矛头直指中央”、“椅子还没坐热,就忙不迭地发表谬论,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威,叫嚣要特区政府修改国安法,公然为港独分子叫屈张目”;又批评其言论完全背离专业操守和职业良知,完全丧失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