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博义倡修改国安法 《人民日报》轰口出狂言:挑战一国两制底线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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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替戴启思出任大律师公会主席的资深大律师夏博义,上周当选后随即表示,《港区国安法》部分条文抵触《基本法》,建议修改《港区国安法》,以换取外国与香港恢复移交逃犯协议。
内地官媒《人民日报》昨(25日)发表文章批评夏博义歪曲抹黑《港区国安法》,丧失法律人基本的专业和理性。文章指,大律师公会近年立场趋向政治化,利用自身话语权和社会影响力,助长祸港乱港活动,严重背离法治精神,也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
夏博义接替戴启思当选大律师公会主席不到一星期,已被内地官媒的炮口对准。《人民日报》文章指,夏博义歪曲抹黑《港区国安法》,形容夏博义称希望特区政府修订《国安法》部分条文属荒谬言论,“很显然,夏博义之言已经丧失了法律人基本的专业和理性。”文章称,《港区国安法》完全符合《基本法》,强调国家安全是中央事权,《港区国安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全国性法律,地方根本没有权力修改。
文章指,《国安法》实施半年来,社会严重暴力的乱局得以扭转,“所谓的‘人权大状’们,有否听到香港普通市民不愿被黑暴滋扰、回归安宁生活的心声呢?”
批大律师公会立场政治化 背离法治精神
文章批评,近年大律师公会立场趋向政治化,就修例风波多次发声明,将矛头对准特区政府和香港警察,沦为了“煽暴者”、“纵暴者”,“刚一上台就口出狂言的夏博义让广大香港民众再度失望,忧心‘换汤不换药’的大律师公会继续滑向‘政党化’、‘揽炒化’的深渊。”
文章斥大律师公会的行径,不仅严重背离法治精神,也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其声誉和公信力不断受损,奉劝公会不要丢掉了职业素养和专业精神,让政治立场先行甚至凌驾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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