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向FB查阅周庭专页订阅者资料 周庭:FB香港办公室已拒警方要求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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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常委周庭及主席林朗彦被指去年“6.21”参与包围警总,被控煽惑、组织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共3罪。黄之锋与周庭不满裁判官四度发出手令,容许警方可查阅其手机内容及向Facebook查阅周庭专页的订阅者资料,认为做法违宪,今(16日)入禀司法覆核挑战裁判官发出手令的决定。
周庭晚上指出,由于Facebook用户资料均由美国Facebook公司总部持有,并且受美国法律保护,故Facebook香港办公室拒绝警方要求,没有交出任何资料。

Facebook香港总部位于太古坊,共设4层,占地6万多呎。

所有用户资料美国总部持有 香港法庭搜查令无法律约束力

入禀状指,黄及周于去年8月30日就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被捕,两人的手机亦在同日被警方检取。警方分别于去年9月3日、10月2日、10月31日及11月6日向裁判官申请手令,要求搜查湾仔总察总部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内所有电子内容,及搜查Facebook总部内有关周庭facebook专页,及一个呼吁声援包围警总帖文的订阅者资料、IP地址和登录纪录。黄及周分别于本年2月5日及2月11日才得悉有关手令内容。

黄、周二人认为,警方申请搜警总做法不妥,在最近被捕人士挑战警方是否可即时查阅手机的司法覆核案中,上诉庭指数码世界也可视作一个搜查的地方,裁判官只应就已列明所搜查的手机或电子装置发出手令,故二人认为裁判官错误地应用法例。

周庭晚上表示,收到Facebook香港办公室的朋友联络她,指警方虽然在今年初以法庭搜查令,要求Facebook香港办公室交出周庭专页的资料,但由于用户资料都由美国的Facebook公司总部持有,并且受美国法律保护,故Facebook香港办公室拒绝警方要求,没有交出任何资料,“简单来说,就是所有资料都由美国公司持有,香港法庭的搜查令对这些资料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周庭又表示,很多朋友因事件而unlike此专页,“很感受到在香港这个专制的警察都市下,大家所面对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