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加班后自愿离职却再被“开除处分” 苏州男怒斥公司要求道歉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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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一间公司的运营经理近日批评一名员工“下班就走”,涉事员工拒绝加班后在工作群组内回怼,“早上要求按时到,下班却不能按时走”,结果在签了自愿离职书,仍收到公司关于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开除的通知。事主不满并公开事件,公司随后撤回处分通知,但他坚持要求公司发公告说明此事,并通过全体邮件和工作群公告向其道歉。

事发于苏州爱洛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为一间游戏公司,00后事主李星(化名)则任职运营人员,已有半年时间。周一(15日)晚上,当他把当天的事情做完,准备下班时,运营经理却要求他加班,并批评他工作没做完,下班就走,工作不努力等。李星回应,该项工作本来要求周二完成,没有要求周一完成,“下班了不准准时走?”他并在工作群组写发300字长文控诉公司加班风气,不满公司动不动就拿态度和不努力说事。

事后李星解释,其实他此前就加了很多天班,近期因为睡眠不太好,才会想早点回家睡觉。结果,在批评公司加班风气的翌日,李星在从未表达过离职想法的情况下,收到一张自愿离职书。

李星于是顺水推舟,签署自愿离职书,并交接完工作。可是,在离开公司的路上,他又突然收到公司发给全体员工的关于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纪律处分通知,称他在职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在公司内使用辱骂性语言,散布有损他人名誉、公司形象的言论,遂依据公司《员工手册》之“公司纪律处分细则”相关规定被开除处分。

李星认为,开除处分和让他签自愿离职书自相矛盾,且他不认为自己说的是侮辱性言论,或带来不好的影响,反而是句句在理,于是将此事公开。虽然公司现已撤回上述针对他的处分通知,但他仍希望公司能发公告说明此事,并通过全体邮件和工作群公告向他道歉,另给他违规开除员工补偿金和本月应得工资。

周四(18日),他透露公司还没联系他,正准备劳动仲裁。而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称,此事还在调查处理中。公司则发声明回应,指李星持离职证明离开公司后,为消除其个人行为在公司内部造成的不良影响,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部群发布关于李星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通知。鉴于李星本属自愿离职,已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且公司酌情考虑亦认为处分通知措辞有所不当、用词过重,现已撤销。

不过声明也称,李星在职期间多次未按时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事发当日还在群中针对工作室总经理发表过激言论,对公司绝大部分努力工作的同事构成了侮辱,在项目及部门同事间造成不良影响,且在16日上午人力资源部与双方开展线下面谈期间依然言语攻击工作室总经理。该公司董事长李涛已表示,所有矛盾来源并不是加不加班,而是在于语言攻击同事。他认为,有人别有用心,把舆论引导向加班问题。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就认为,公司让员工签自愿离职书,之后又通报批评员工进行开除,行为不恰当、相互矛盾,也有法律风险。公司公开发通报将员工开除如与事实不符,并且会降低员工的社会评价,侵犯员工的名誉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