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十八乡路地申建943伙 近15年用作棕地、学校用途未曾实现

撰文: 蔡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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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财团就元朗十八乡路一幅用作棕地约15年的“政府、机构或社区”地皮,向城规会申请改划为住宅(甲类)用途,以兴建943伙。

上述项目位于元朗十八乡路丈量约份第120约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现为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邻元朗公园、元朗剧场,周边屋苑包括瑧颐、溱柏、翘翠峰、柏丽豪园。地盘面积约65,231平方呎,当中政府土地占约8,009平方呎。

项目拟以地积比率6.5倍发展两幢住宅大厦及一幢提供社福设施的建筑物,落成后住宅楼面约391,386平方呎,提供943伙,料可容纳2,640人。

设幼儿中心、长者日间护理中心

至于非住宅部份则约32,616平方呎,除提供商店及服务设施配套外,亦会提供社会福利设施,用作幼儿中心服务(150个服务名额)及长者日间护理中心(60个服务名额)。另项目提供约197个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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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被改划GIC用途 学校用途近15年未实现

申请人指出,上述申请地点坐落于元朗新市镇的南部,附近有多个已计划的高密度住宅发展项目,可见所在的社区正迅速转型为一个优质的住宅社区。又指申请地点虽本身属“住宅(甲类)”地带,但在2008年被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GIC)规划作学校用途。唯学校用途在过去的15年间从未实现,用地只一直作临时的棕地用途。

鉴于元朗区议会地区内现有和推算的小学和中学学位供应过剩,元朗有大量的空置校舍,以及区内有多个未被实现的“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申请人希望透过是次规划申请重新审视申请地点的长远规划用途,充份利用土地资源作房屋供应,与附近众发展产生协同作用。

(城规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