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最高检公布首批“妨害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撰文: 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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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湖北武汉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峻,最高人民检察院周二(11日)对外发布首批10宗“妨害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擡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七类犯罪。

内地各省市为防控疫情“严防死守”。(Reuters)

据陆媒《澎湃新闻》报道,最高检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检察机关办理各类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案件,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个环节依法把握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正确处理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从快从严查办了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

据悉,10宗典型案例都是检察机关刚刚办理的案件,且属于疫情防控期间常见易发的案件类型。其中,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3宗、暴力伤医犯罪1宗、制假售假犯罪1宗、哄擡物价犯罪1宗、诈骗犯罪2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1宗,以及其他涉疫情严重暴力犯罪1宗。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批典型案例的发布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决心与态度,同时,对广大社会公众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该负责人还说,鉴于当前特殊的疫情形势,检察机关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7日已联合印发相关通知,并提出7类将予以严厉打击的涉医违法犯罪情形,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 。(新华社)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仍在全国扩散,内地各省市从上至下严控疫情蔓延,从城市到农村,都在严控各处出入人员的体温,对不服从防控管理或故意隐瞒病情的人更出台了相关法规。

2月7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时,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表示,个别人员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佩戴口罩,并且不听从劝阻,甚至引发纠纷冲突的现象。这种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刑法》第114条、115条追究刑事责任,轻则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重则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