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出狱】操作“反送台” 蔡英文骑虎难下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上周就洗黑钱罪刑满出狱之际,传出他欲到台湾自首的消息,结果触发一场出人意料的港台政府斗法。别说港台社会,连港台媒体恐怕都有些不明白:一件杀人犯自首的案子,怎会变得如此复杂?
先回顾一下事件始末,陈同佳去年2月与怀孕女友结伴赴台旅游,其间涉嫌在酒店杀人弃尸,随后逃回香港,不久后因盗用女友提款卡而被捕,并在警诫下承认杀人。台湾士林地检署去年底对陈同佳发出通缉令,香港法院则仅能就洗黑钱罪行对其判囚。陈同佳上周三(10月23日)刑满出狱,事前向外界透露他有意赴台自首。台湾政府第一时间谴责香港政府拒绝与台湾建立司法互助、有政治阴谋,又指控港方不遵守香港的司法管辖权,继而传出台湾当局把陈同佳和劝他自首的牧师管浩鸣列为入境管制人物,一入境就会被遣返。
拒收通缉犯的消息一出,台湾舆论纷纷对蔡英文政府作出强烈批评,虽然蔡英文在Facebook上的声明获不少人点“赞”,但除了她本人这个小天地之外,台湾网上讨论区及传媒报道的留言区,以至主流媒体的风向,基本上都在批评政府的举措。且不论香港政府有没有政治阴谋,一个在台湾杀人的杀人犯要回台湾投案,结果把台湾政府吓得要拒收,这是怎样都说不过去的。
风头不对 “发夹弯”止血
民意风向可以操作,但不代表民众分不清青红皂白,何况此次蔡英文政府的说法根本无法说服社会。比如台湾陆委会表示“我方司法单位2018年就提出三次司法互助请求,今年我方亦多次透过台港既有管道及公开呼吁希双方司法合作,但港方根本就不回应我方请求”,意思是,没有官方的司法互助,怎么办理案件?
但在过去几年,台湾诈骗犯屡次在欧洲、东南亚各地犯案,被逮捕后台湾政府都极力要求那些国家“让嫌犯回台受审”,那些国家跟台湾多数也没有官方的司法互助。再比如台湾行政院长苏贞昌说,“香港人杀香港人,现在却要送到台湾,不合人之常情。”但陈同佳是在台湾犯案,根据中华民国法律,台湾本来就该调查。
善于作政治操作的民进党政府敏锐地察觉到民意不在自己这边,短短数小时后就转了风向,表示愿意派人到香港“押解”陈同佳回台湾。这种无视香港司法管辖权的提议,当然遭到港府拒绝。随后蔡英文政府再次转变态度,否认将陈同佳列为限制入境人物,表示陈同佳可以亲身到台湾驻港机构申请赴台,且一入境台湾就会被逮捕。蔡英文更表示“香港不办、台湾办”。
台湾舆论以“发夹弯”形容蔡英文政府在这件事情上的反复。这些转弯突显蔡英文政府想在这个事情上“止血”,以免伤害到明年大选的选情。由此可见,蔡英文与民进党显然误算了陈同佳案的操作。
不难看出,原先蔡英文的意图是延续今年6月以降香港的反修例风波给民进党带来的选举效益,因而将陈同佳自首描绘为“港府的阴谋”,之所以这样做,则是因为台湾社会对反修例波风波多数是同情示威者、谴责港府的。如果陈同佳真到台湾接受司法调查,反修例的政治符号在台湾便会弱化。
没想到,这个看似简单的算计,此次却未让多数民众买帐,蔡英文政府只能即时“发夹弯”以止蚀。只是这一系列操作,不只让台湾社会搞不懂“到底政府在做什么”,也让台湾媒体和法律界人士逮到机会痛批政府“用政治遮蔽专业”。大玩“反送台”,反让自己骑虎难下,机关算尽的蔡英文政府显然也未料到。
“陈同佳”被提炼成“芒果干”
此次台湾大选是台湾选举史上最奇怪、也最“丧”的一次,因为过去没有一次大选会以“台湾会亡国”为主调。台湾选举从过去的“有梦最美、希望相随”到“狂吃芒果干(亡国感)”,看在大众眼中恐怕只有无奈。
在台湾其实人人皆知,从去年年底到今年6月,蔡英文的民望不论跟国民党的韩国瑜还是台北市长柯文哲相比,基本上都是敬陪末席,直到香港爆发示威,民进党立刻将“反修例”与“台湾会被一国两制”直接连结,而后台湾网络发明了“芒果干”一词,迅速成为2020大选的代表。但是,对于香港事态,蔡英文政府其实是能用则用,真正会惹怒大陆红线的并未超过,比如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媒体上表示期望台湾修《难民法》,台湾政府便没有理会。
陈同佳表示愿意自首,台湾政府第一时间反对,一是不期望“陈同佳”所代表的政治意涵被淡化,转移了“芒果干”的焦点—当民众看着检调单位如何办案,“反修例”便很难转化为更多的政治利益。所以,蔡英文政府上下先后以“林郑的背后是北京”、“一中圈套,才不会上当”、“应循司法互助管道”等话术应对,甚至一度表示“陈同佳是被自愿”。
这些说法已经不是商谈法律问题了,而是直接质疑香港的司法。就算台湾社会不喜欢港府,台湾政府能直接质疑香港的司法吗?也因为此次民进党政府用词实在“太政治”,台湾不只许多法律人士投书媒体,连偏绿媒体都只能说,香港政府有政治操作痕迹,但民进党政府也站不住脚。
直接将港府与北京捆绑,再将陈同佳投案变为“北京的阴谋”,这种行为是将陈同佳“提炼”为“芒果干”,选举操作痕迹实在太明显,才会遭到媒体及社会非议。台湾政府若真想彰显台湾的司法公正性、独立性,为什么不论理、论法,反而不断用政治语言攻击港府?
将港府与北京绑在一起,甚至罔顾香港的司法,直接表示去香港提人,港府会回击也在意料之中。一个政府对另一个政府如此撕破脸,也不顾以后的合作空间,是否有必要?又是否一个堂堂政府该做的事?
有民进党人士在Facebook表示,假如香港答应台湾赴香港押解的要求,就是承认了台湾主权;如果香港不答应,就代表港府承认在操作“台湾是中国的”。言下之意,无论此事结果如何,台湾的主权都被蔡英文“守护”住了。然而,这种论调没有任何就法论法的基础,全是情绪、全是政治,完全突显了台湾政治人物眼里只有选票,毫无专业素养的表现。
民粹政治是人民想要的吗
回归陈同佳一案的本质。一个香港人在台湾杀害了自己的香港女友,以台湾法务部所言之杀人乃“万国公案”,台湾应该要抢着侦办,但是,民进党政府在得知陈同佳愿意赴台之后的反应,不过就是选举利益下的民粹政治罢了,令人遗憾。
值得一提的是,过去数十年台湾外交处境困难,不管是两岸协助打击犯罪,还是台湾与海外警方共同打击跨境犯罪,靠的都是淡化政治、寻找共识。蔡英文政府如今毫不尊重专业,纯粹考量自己的政治生命。政治人物沉溺于民粹操作,看似热闹非凡,你来我往犹如一台戏,但社会的竞争力却在口水战中逐渐褪色,基层公务员辛苦努力数年的成果也在其中轻易毁掉。
当然,不可否认法律背后往往有政治角力,特别是当涉及跨境犯罪之时,实力相对弱势的台湾屡次受挫,民进党过去也不断用这点来控诉北京对台的打压。台湾与菲律宾在数年前签属了司法互助协议,但后来台湾诈欺犯仍被送往大陆,就是一例。打击跨境犯罪许多时候是以政府实力来论,这是现实的残酷。
但是此次案件,与北京、与中共、与实力原则都没有任何关系。何况,以前处理那些跨境犯案者时,台湾政府都极力争取犯人回台审判,而不是把在境内犯罪的犯人往外推。蔡英文政府盘算着“抗中”能拿多少票,却忘记华人有着根深柢固的传统─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政治力量,无法盖过台湾人的人性。
最后,引用一段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林钰雄近日的投书:“陈(同佳)案涉及敏感的台、港、中三角关系,既是政治角力也是法律适用问题,但作为一个台湾法律人,我不得不说:政治实力不如人,法律程度就要比别人好,不然最后就会全盘皆输。”
台湾与香港法律体系不同,若台湾人在香港杀了台湾人,《中华民国刑法》有法可管;但香港刑法并无类似于《中华民国刑法》的规定,这也是台湾政府此次与港府在沟通上“鬼打墙”的原因。讽刺的是,蔡英文、苏贞昌等高官都是法律精英,他们的法律程度又怎会比别人差?政治人物装傻,并期盼着人民是真傻,仅此而已。
上文刊载于第186期《香港01》周报(2019年10月28日)《操作“反送台” 蔡英文骑虎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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