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出狱】蔡英文:望港府尽快将陈同佳及相关证据交给台湾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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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涉洗黑钱案刑满,23日上午已出狱,并表示愿意赴台湾自首。但他要以什么形式到台湾、什么时候到台湾,却引起台港两地的争论。
台湾总统蔡英文今日(27日)出席活动时,再次回应陈同佳拟赴台自首一事。她强调,陈同佳是被通缉,依当地法律只有“逮捕”而没有“自首”;同时指出,希望港府尽快将陈同佳及相关证据交给台湾。

蔡英文表示,希望港府尽快将陈同佳及相关证据交给台湾。(资料图片)

蔡英文接受传媒采访时,重申台湾从头到尾讲的就是对陈同佳案的管辖权问题、对当事人司法正义的问题,希望在司法上做最好的处理。

她说,本来预期香港政府或许愿意考虑行使司法管辖权,但是香港不愿意,既然由台湾政府行使管辖权,就应该按照台湾的法律。在台湾行使司法管辖权上,陈同佳已经是被通缉的疑犯,只有“逮捕”,没有“自首”的问题。而这不是什么障碍,就是依法行事、法律的要求,台湾行使管辖权上必要遵守的法律。

蔡英文续指,此事已由台湾司法机关接手,请香港按照台湾的体制、台湾的法律办理,既然香港政府决定不行使司法管辖权,希望尽快把人跟相关事证交给台湾,让刑事追诉跟未来审判有充足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