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出狱】陆委会:已建立窗口处理投案 杀人犯必须有戒护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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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涉洗黑钱案刑满,昨日(23日)上午已出狱,并表示愿意赴台湾自首。但他要以什么形式到台湾,却引起台港两地的争论。
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今日(24日)表示,已经透过港府通知疑犯陈同佳,要投案就跟窗口联络,现在窗口建立好了,“欢迎他来投案”。但他同时指出,需要考虑飞行安全问题,杀人犯必须有戒护,所以要有司法互助来处理。
陆委会主委陈明通等人今日到台湾立法院接受质询。被质疑之前拒收陈同佳是否错误判断时,陈明通表示,完全没有错判,都是依法行政,按照国际刑事司法互助法,台港澳间的刑事司法互助请求也可准用,“如果没有司法互助,如何共同打击犯罪,有司法互助才能彰显主权,去香港押人回来也是司法互助的一环。”
陈明通表示,没有拒绝陈同佳来台,是要建立司法互助管道,已透过“财团法人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告诉港方,陈同佳若要来台投案的窗口在哪,要投案就跟窗口联络。现在窗口已建立好,欢迎陈同佳来投案,“不是随便让他趴趴走”。
司法互助包括飞行安全处理
陈明通续指,处理陈同佳投案的同时也要考虑飞行安全,“你旁边坐一个杀人犯,这样安全吗?如果这样,那家航空公司就没人敢坐了,司法互助就包括飞安怎么处理,杀人犯必须有戒护,如果没有戒护就上飞机,这个政府就失职。”
他进一步解释道,每个旅客的生命都非常重要,若对于杀人犯都没戒护,就坐在封闭的机舱里,“让杀人犯趴趴走,这家航空公司一定倒闭、政府一定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