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狗肉节】从情感、健康到国家安全 玉林狗肉节的话语博弈
一年一度的广西玉林狗肉节将至,伴随狗、猫等动物愈发成为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伴侣,社会逐渐开始讨论动物权利和动物福利等面向,人们对狗肉节自然倍加关注。日前,香港01记者抵达玉林,贴近观察狗肉节的现场情况和变化。有城管对01记者表示,今年情况“平静”许多,来到狗肉节的人数明显减少。无论是买狗者还是卖狗者,爱狗者还是食狗者,都没有往年“热闹”的景象。究竟是爱狗人士多年来的呼吁,取得了社会的回应,还是当地习俗戴了“金钟罩”?对玉林而言,狗肉节仅是日常生活中如常的一天,近年来激起社会舆论攻击,与爱狗人士诉求变迁不无关系。
文:罗东(武汉大学社会学硕士)
两年前,我到广西玉林做硕士学位论文的田野调查,它因每年夏至狗肉节成为中国动物权利运动最激烈的城市。于许多人而言,“既有爱狗的自由,也有消费狗肉的自由”,两种自由各就其位、互不干涉最为理想。前往玉林抵制食狗的抗议者,被认为是不可思议、疯i 的,更是在干涉其他人的消费习惯及权利。
尽管简单的爱狗或护狗行为早已出现,但那总归是一种私人行为。当下对动物权利的呼吁,已经提升到保护猫狗等伴侣动物的生命权和尊严权层面上,目的则在于改变整个社会对待牠们的行事方式。
按照欧美起源,动物权利是一种将人类文明的生存、生命和尊严等权利,延伸到他种动物(non-human animals)身上的观念。此种观念,支撑了20世纪1960年代末兴起的动物权利运动,以抵制生物科学研究中的小动物实验、动物表演、打猎、皮草动物养殖与贸易等。
然而,在社会传统、观念和法律政策等层面,动物权利在中国均不具备可借用的文化资源。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做法一样,中国也有针对(野生)动物保护的举措,却并未包括猫狗等伴侣动物;佛教固然有“万物终生平等”的信条,却不具备对非信徒动员的能力;民间也有“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的说法,却没有上升到一种权利的程度。
“动物权利”作为一个名词,与“权利”一样都是舶来品。但剥开表皮来看,“动物权利”的内核却不太可能是传播来的。他们习惯将自身与狗的故事追溯到儿童或年少时期,在乡村田野,是狗陪伴他们熬过了“留守儿童”的孤独,在城市公园,是狗陪伴叛逆出家的少年少女。在城市化浪潮下,狗和人的关系也在城市生活中改变。对于养狗的家庭而言,狗不再是守家门的传统工具,而是一种提供情感支援的伴侣动物。
然而,这只不过是一种私人情感,仍不得不从“众生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上创造出动物权利。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曾对动物权利的观念做出简述,说他从动物进化而来,而又不像其他动物那样“缺乏智力和自由”,但其他动物也是有知觉的,“牠们同样应该享有自然赋予的权利,人类有义务维护这一点”。他特别指出,“动物有不被虐待的权利”。
这段话,是行动者在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平台反复引用到的一段话。显然,行动者在中国语境里寻找不到可支撑动物权利的资源,在解释自己的观念和行为时,也像西方的一些早期思想,把动物上升到同人类享有平等权利的地位。但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思想只是他们为证明自身正当性借来的说法,并不是说,中国行动者的“动物权利”的观念是传播来的舶来品。
结果是,“动物权利”在中国的从天而降,刚出现就被贴上标签,就此上演了一场话语斗争。动物权利的宣导者和行动者,被人们称作“爱狗人士”,经2014年玉林狗肉节后,已变得家喻户晓。铺天盖地的新闻报导同样是这样来称呼他们。但行动者认为被污名化,拒绝使用“爱狗人士”,以“志愿者”或“动保界”来称呼自身或他们的同伴。
在行动者看来,不管虐杀还是食用狗肉的行为,都是非人性和野蛮的。野蛮,是同文明相对立的未开化状态。在2015年狗肉节前夕,我同来自广州的陈女士走在城市街头,经过垃圾堆、红绿灯和服装市场的高音喇叭时,从言语与表情中,都可以看出她对当地的反感。她不认为这是一个现代的中国城市。他们把“做文明中国人,不吃猫狗肉!”和“做现代公民,不吃猫狗肉!”等标语写上抗议时穿上的白色衬衫和举牌。但行动遭到了动物权利反对者的抵制与嘲讽,在他们看来,这些行动者是矫情做作,是“狗粉”,是崇拜邪教的“拜狗教”或“犬能神教”。他们拒绝承认行动者的“(公益)志愿者”称呼。
然而,行动者强烈的精英感和非此即彼的“野蛮与文明”二分法,亦常将其置于不利的舆论地位,在反精英和民粹化的互联网上,更是遭到了大众的反感和敌视,“你们是有钱人讲文明,我们穷人野蛮所以吃狗肉。”就连中国互联网红人“凤姐”也在嘲讽,这是富人才有闲情玩的东西。
显然,行动者在公共舆论中处于不利地位。2014年的前两年,抗议狗肉节时,行动者使用的是情感话语,标语和口号是“我的狗狗去哪里了?”和“人类朋友,请不要吃我们!”等,渴望通过情感来影响和改变食狗肉的习惯。但他们的用语在2014年有了第一次转变,出现了“食狗肉有害健康”以及“为了玉林人民的健康,请放下屠刀”等口号。
只不过,他们的归因很模糊,基本逻辑是找有食狗经历的患病者。然而,当地人并未表现出认同的趋势,“你说有害,我们吃了这么多年,也没有见谁因为吃狗肉就病了,就即使是说有一点危害,那也是我们自己的事。”
第一次话语转变中,行动者把动物权利从情感论证转移为身体健康问题,转移未果,沿着这一路径继续推进,进而演变为政府责任和法律问题,“这些老百姓不知道吃狗肉会给自己带来危害,所以必须得政府站出来引导……如政府不这样做,老百姓怎么知道?”
为了迫使地方政府承担责任,他们又在两个方向上将食狗问题具体化。一是质疑捕杀狗带来的治安问题,二是狗肉运输和流入餐桌违背《食品安全法》的法律问题。狗肉检疫是一个悖论,因为从产地(活体狗)检疫到屠宰(死体狗)检疫,都需要一个国家检疫规程和标准,但狗不属于现行规定的牲畜类,不能检疫,而不能检疫便不能流行市场。但行动者向地方政府举报、信访时,却节节败退。
这时,行动者已将运狗者、狗肉馆人员和狗肉消费者视为非法公民,而不再是不文明或野蛮人。到了2015年,他们针对玉林狗肉节的抗议标语也顺理成章地出现了“做守法公民,抵制猫狗黑色产业链条!”他们同时认为,地方政府没有依照法律执法,是渎职和不作为。站在对立面的反对者也被贴上新的便签,不是简单的“爱狗人士”、“狗粉”或“拜狗教”,而是“勾结境外反华势力”。
同年的狗肉节前夕,我走在玉林街头,看到有戴着墨镜的中年男子举牌反对外来的行动者,内容是“爱狗人士是卖国贼,勾结境外反华势力!中国的事中国人做主!绝不允许外国佬干涉!”,我为之一震。
这一年,类似“勾结境外反华势力”的话语已变成动物权利反对者和玉林当地民众的共识。有反对者更是据此对“勾结境外反华势力的邪教组织”成员做了一个排行榜,叫作“犬能神教十二大护法”,名称取自于中国政府长期打击的邪教“全能神教”。榜单全文是中国历史上的“大字报”的笔法,对行动者的职业、人际关系和个人经历等资讯了如手掌。
行动者在访谈中对我说,“卖国贼”和“勾结境外反华势力”的说辞得到地方政府的宣导,我对此持更审慎的态度,但不置可否的事实是,在玉林各种城市论坛和微博等平台上,确实盛行这样的“阴谋论”。近代以来中国都是防御性的国家,历史走到现在,那些含“民族主义”的集体记忆被唤醒仍不是件难事。
此时这场话语斗争,已将动物权利推到一个是否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的政治问题,相较于行动者使用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一层政治性。
事实上,围绕“动物权利”在话语上的博弈并未就此终结,后续已经超出了社会内部,还走向了央地关系、外交上的国际关系等层面。然而,单就从社会内部望去,动物权利的宣导者和行动者、反对者及其他群体,都在渴望拉拢“强国家”以实现目标:在行动者那里,是要求地方政府对管制狗肉交易市场的不作为,以消灭狗肉产业链;在反对者这里,则是利用模糊的“勾结境外反华势力”来对抗行动者,他们希望这一政治话语能获得国家的认可,用国家武器强制打压动物权利。只不过,从历史上走来的“强国家”传统,既可能成为动物权利行动者和反对者的拉拢对象,也将决定两者在未来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