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视前职员被裁定内幕交易罪成
撰文: 区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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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裁判法院今日在证监会提出的检控程序中,裁定姚家伦就香港电视(1137)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的罪名成立。
姚家伦承认两项内幕交易控罪,法院将案件押后至11月7日判刑。
证监会向法院表示,姚家伦以当时的港视高级规管事务经理身份参与港视收购流动电视牌照期间,曾于2013年12月19日至20日期间购入10.1万股港视股份。
期后,姚家伦在港视于2013年12月20日公布收购流动电视牌照后沽出所有港视股份,并获利16.381万元。
在港视发出公告后,港视的股价于2013年12月23日收报3.85元,较前收市价上涨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