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取消汇创前主席及3名前执董 在港任董事资格3年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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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指出,已在原讼法庭取得针对汇创控股(8202)前主席兼执行董事黄婉儿,及三名前执行董事黄祐荣﹑黄国声及林兆燊的取消资格令。
除非经法庭许可,否则4人不得在香港担任任何法团董事或参与任何法团的管理,为期3年,由2019年10月3日起生效。
证监会指出,取消资格令是4人承认他们于担任汇创董事期间,违反适当及合理的技巧﹑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职的态度行事的职责后颁布,原因是4人在2007及2008年收购3家内地酒店权益前,并无进行充分调查或尽职审查,及就有关收购所须支付的代价进行协商。
证监会又指出,林云浩法官在颁令时同意,4人的行为并不涉及不诚实﹑不真诚﹑非法收益或利益冲突,故在有关情况下,3年的取消资格是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