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诉局去年接101宗旅游保险投诉 仅1宗投诉得直

撰文: 马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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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诉局委任的保险索偿投诉委员会去年共接获598宗新投诉个案,同比下跌7.9%。委员会去年共裁定15宗个案的投诉人得直,涉赔偿金额共211万元,单一个案的最高赔偿额为70万元,为涉及危疾索偿个案。

据当局统计,众多种类保险之中,旅游保险为第3多遭到投诉的保险。单计去年101宗旅游保险投诉中,5宗维持保险公司原来的决定,61宗因表面证据不成立而无法跟进,19宗和解,只有1宗投诉得直。

香港保险业联会一般保险总会代表丘振雄指,明白市民期望投保后遇意外,可成功索偿,但旅游保险亦有不保的范围,所以投保人需多加注意。

数据反映,旅游保险的投诉人较难经过投诉后,得到自己理想的赔偿。(路透社)

投保人要小心何谓“更改行程”

当局指出其中一个案例,指出一对夫妇去年到日本旅游,回程时因台风问题,从福冈飞返香港的航班取消。他们其后购买另一家航空公司的机票,并于同日回到香港,及后按旅游保单内“更改行程保障”向保险公司申索额外机票的费用。

不过,保险公司拒绝就“更改行程保障”作赔偿,因为认为他们以同一路线回港,不符合“更改行程”的意思,但向他们赔付行程延误保障的最高限额,即每名受保人2,000元,但不足以全面支付机票的金额。

事后,保险投诉局接到投诉,但最后裁决是认同保险公司拒绝就“更改行程保障”作赔偿,因为今次投诉不存在“更改行程”的因素。

危疾个案投诉人获赔70万元

至于去年最高金额的投诉个案,为一宗危疾赔偿。投诉人向保险公司买入危疾保险后15个月后,于福建私家医院进行切除右甲状腺癌。当保险公司在当地进行索偿调整时发现,在厦门医院得悉投诉人于1年前确定患有甲型地中海贫血,加上验向结果出现异常,所以拒绝赔偿。

可是投诉人向投诉委员会指出,其本人天生患有轻度地中海贫血,厦门医院为她验血时,正值怀孕,毋须进一步治疗。

委员会按核保手册发现,按投诉人的血液状况,其保单毋需加收附加保费,同时认为她在怀孕期间的验血结果异常属单一事件。委员会不认为投诉人无披露有关资料,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裁定投诉人得直,获赔70万元危疾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