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美伦获行政长官核准出任港交所主席

撰文: 何敬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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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388)公布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69条作出书面核准委任史美伦为主席,其委任于2018年5月4日生效,直至港交所于2020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完结为止。

港交所董事会现时有1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是史美伦(主席)、阿博巴格瑞、陈子政、谢清海、冯婉眉、席伯伦、胡祖六、洪丕正、 梁高美懿、梁柏瀚、庄伟林和姚建华,以及身兼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的执行董事李小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