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作家被控非法经营案宣判 网络谩骂中不被关注的创作自由

撰文: 林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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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作家袁依楣,网名“墨香铜臭”,其小说《魔道祖师》与其翻拍的耽美(男性间的爱恋,即BL作品)小说改编剧《陈情令》,红遍大街小巷,拥有不少书粉与剧粉。墨香铜臭另一部作品《天官赐福》,其改编动画剧于近日播出,也将拍摄《天官赐福》真人剧。
不过,袁依楣现在遭遇了牢狱之灾。日前,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杨旸、袁依楣非法经营一审刑事判决书”,虽然案件详情未公开,但有大陆媒体引述消息人士透露,袁实际上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万元人民币。

《天官赐福》动画版甫推出,随即传出《天官赐福》小说原著作者遭判刑的新闻。(中国裁判文书网)

早在2019年8月时,“墨香铜臭遭到刑拘”的消息即已传出,原因即“非法出版不纳税”,但遭到墨香签约的晋江文学城特地发声明予以否认。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墨香铜臭的书迷曾对意见不同网民进行“人肉”等行为,引发不满,因而此次其判刑消息传出后,还有部分网民对此叫好。

单从墨香铜臭的罪刑“非法经营罪”来看,似乎与华文网络小说创作无关,但其背后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为何都是耽美作家被判刑?

虽然中国大陆于2005年开始,不少间出版社能够出版耽美类作品,但由于每年发放的书号稀少,加上内容多有大幅删改(如暧昧改成兄弟情)等原因,让不少耽美作家选择通过自行刊印“同人志”的方式,让读者能够阅读到无经删改的小说内容,而这也是为何都是耽美小说作家遭到判刑的原因之一。

墨香铜臭的个人微博已经超过一年没有更新,最新的发文时间停留在2019年春节。(微博@墨香铜臭MXTX)

同人在ACG(即Anime动画、Comics漫画、Games游戏)领域,专指对商业出版的漫画、动画、游戏、小说、影视作品或是现实社会的知名人士,进行衍生改编与二次创作的作品;另外,未经商业出版的自创作品,也能称为同人,其创作刊物称作同人志。

由于中国大陆法律禁止非法经营出版物,加上2014年中国大陆政府推行“扫黄打非.净网2014”行动后,便大规模严禁小说内容出现情色文字描述。所以耽美作家“长着翅膀的大灰狼”与“天一”,即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起诉(除了非法出版外,其内容涉及淫秽色情),分别判缓刑三年半与十年。于2019年遭判刑四年半的耽美作家“深海先生”,其罪刑与墨香铜臭相同,都是“非法经营罪”。

由《魔道祖师》改编而成的网络剧《陈情令》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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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打非”并非针对耽美

大陆推行“扫黄打非”不只针对耽美小说,连言情小说也都禁止内容文字出现“失身”、“乱伦”等其它可能被认为是低俗色情的字句。为了避免文章遭到封锁,作者只好通过各种方式,如谐音、汉语拼音,或是用乱码穿插在字句间,来进行删改。

但随着网络小说审查日渐严格,前述避免文章遭到封锁的方式已不适用,不过也产生了被网友戏称为“DIY文学”(读者自行发挥)的小说作品。如中国大陆著名的女性网络文学平台——晋江文学城,由于其刊登的小说以言情、耽美为主,有多次因“传播淫秽色情”而遭到整改的记录。对于在其平台刊登的小说内容有超高要求,像是禁止描述“脖子以下,脚踝以上”的内容,逼作者脑力激荡,使其内容既合乎法规与网站要求,又能同时满足读者的阅读体验。比如文章段落间充满“口口”,要读者从上下文内容,自行脑补空格(即口口)内应填入的字句;更有作者直接在段落中使用标点符号拼凑出的图案,让读者以此领会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

虽然不少作者在文章中使用“口口”以自嘲,或是干脆在文中直接以“晋江不让我写”带过,这些方式也道出了中国大陆因无设立分级制度,使作者在创作的过程中受到不少限制,可谓是“带着镣铐在跳舞”必须在限定范围内,写出读者满意的作品。

墨香铜臭在晋江文学城网站发表的三部小说《人渣反派自救系统》、《魔道祖师》,遭举报为“低俗不规范的小说”而被晋江锁文。(晋江文学城网站)

华文创作受到限制 影响不只大陆

尽管台湾的出版社能够一字不删改地出版耽美、内容涉及情色的网络文学作品,也有零星几家出版社架构小说创作平台网站。但自从2014年台湾最大的文学网站“鲜网”倒闭后,台湾民众阅读大陆网络小说的比例越来越高,也有不少台湾创作者选择使用大陆的网络小说平台进行创作,使其作品能够被更多人看见。

因此在大陆“扫黄打非”政策下,创作越发受到限制的华文网络小说,其所造成的影响,绝非只有中国大陆地区。此次墨香铜臭“非法经营罪”事件,不少厌恶其书粉的网友,多聚焦在其书粉“饭圈化”而导致一连串的网络霸凌行为上,使网络讨论普遍呈现“天下苦铜臭久矣”的狂欢;而墨香铜臭的书粉则多关注资本吃著作者制成“人血鳗头”(即《魔道祖师》与《天官赐福》改编带来的经济效益,可作者却要服刑)的话题上,让华文创作受限、小说分级制度与出版个人志等重要议题在网络谩骂中彻底失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