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BL小说囚10年】女作者庭上泪诉法律过时 指当局诱认罪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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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几名女子编写贩卖描写男男情爱的“BL小说”,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等罪,10月底分别被判囚10月到10年半不等。案情曝光后,有不少网民认为法院量刑过重,而案件当事人亦不服判决,纷纷提起上诉。
案件周一(17日)二审开庭,但法官认为该案证据有待进一步核实,并未当庭宣判。笔名为“狗娃子天一”的涉案书籍作者在庭上泪诉,一审判决依据的是20年前的司法解释,不应适用于今天,又称当局曾多次诱导其认罪后可获轻判,但却还是遭判重刑。

写售BL小说的女作者“狗娃子天一”遭判囚10年半,不服上诉求轻判。(影片截图)

内地网络小说作者“狗娃子天一”(真名刘某某)等几名女子,因撰写并销售描写男男情爱的“BL小说”《攻占》,去年11月被安徽芜湖警方抓获。刘某某一审被认定销售淫秽书籍7000余本,非法获利15万人民币,遭判囚10年半并处罚金,其余几名被告则分别被判囚10个月到4年并处罚金。

刘某某等人不服量刑过重提出上诉。案件于周二(18日)二审开庭,刘某某在庭上表示,“20年前的法律,真的很适用20年后吗?”认为如果案件发生在20年前,即使获判无期徒刑亦心甘情愿,“毕竟当年的环境,没有网络,中国的工资也没有这么高,也没有像我们现在这样的动漫圈、电脑。”但如今的法院依然拿20年前的法律审判她们,令她感到不公平。

她又称,当时自己在一审判决时承认销售7000多本书,是因为当时有人告诉他们“这事情不大,你们承认就行了”“你承认了就可以判轻一点”,她因而承认、坦白了许多事情,但还是遭判10年半,审判时再没有一个人对她这样说,她泪诉“难道我们几个真的属于真正的重刑犯吗?”希望自己得到“真正公平公正的判决”。

据悉,由于二审审判长认为该案证据还有待进一步核实,该案未当庭宣判。

获利3500元 书籍封面设计师囚4年

同案被告人中,女设计师林某某为主犯设计书籍封面,2015至2017年间共排版设计6本小说的封面,收取报酬3100元(人民币,下同,约合3500港元),犯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遭判囚4年并处罚金1万元(约合港币1.13万元)。

网传截图显示,林某某在庭上供称,自己通过网络承接了这份兼职工作,因为受到“动漫圈”创作交流氛围的影响而没有足够的警觉。她表示愿意为所犯的错误付出代价,但这个代价太大了,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也为无法为年近7旬的父母守孝而感到难过。

许多网民都认为案件的判决过重,有人指出“拿3000多辛苦费结果判4年,太魔幻了”“印刷厂还跟著倒霉呢?”“这个比强奸都判的重”“上次家暴杀老婆的也才四年多就出来了吧”,呼吁法官考量当今社会的文化形势和犯罪程度,作出合理的判决。

(综合报道)

网民热议:

吸毒的社区改造,写书的判10年
杀人弑母逍遥法外,强奸抢劫调节和解
虽然违法犯罪但是十年也太恐怖了吧
这和文字狱又有何区别?生活确实进步了,思想呢?解放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