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探秘】三百年前台湾风灾多 清廷如何救灾?
对生活在季风气候带、每逢夏季必遭台风袭击的台湾民众来说,2020年7月没有台风生成相当异常,而且还是首次7月没有任何台风在西北太平洋活动,引发缺水的担忧。不过,幸好8月一到立刻有两个台风来“解渴”。
台风过境,经常造成城市内涝或山地泥石流等灾害,那清代台湾,又是如何处理风灾问题呢?
随着经济结构、生产技术与人口密度等增长,从前不易造成的风灾农损与人员伤亡,跟着时代演进所造成的影响也愈大。17世纪荷兰殖民者占据台湾南部后,便兴修农田水利设施,到了清代时,其水利建设随土地开垦,从嘉南平原往南北两方扩散。在埤圳灌溉下,让人们迅速拓垦土地。不过,草地被开辟成农田后,在雨水冲刷下容易发生土壤侵蚀、助长河川淤积。而山区森林的开垦,不仅让坡地失去水土保持,也会增加发生洪水的频率,若是遇上台风带来的强风豪雨,更会造成严重的损失。
在台风肆虐下,庄稼可说是最大的受害者,过去的史料有众多记载。例如:“康熙二十二年(1683)夏五月,大雨水淫雨连月,郑氏之土田阡陌多被冲陷”、康熙六十年(1721)台风所夹带的大雨还导致“山崩川溢,田园沙压”、“乾隆十八年(1753),秋八月,大风损禾;十九年九月,诸罗(今台湾云林县、嘉义县市、台南市北部与南投县西南部)大风,损禾”。
频繁的农业损失,也让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来台赴任的台湾知府周元文为农民担忧:“罹此灾伤,收成似难期望”,发出悲凉之叹。除了造成农作物收成减少外,台风强大的破坏力也让许多台湾民众无家可归、流离失所、亲人离世。清代台湾较为严重的风灾伤亡,发生于距今约300年前、康熙六十年八月十三日(1721年10月3日),总计倒塌的房屋有九万多间,死者高达数千人,甚至“浮尸蔽江”。
这场夺去多条人命、引发山崩泥石流、水灾的台风,有不少文人留下记录,随堂兄闽粤南澳镇总兵官蓝廷珍(1664-1730年)来台平定朱一贵之乱(1721年)的蓝鼎元(1680-1733年),其所著《平台记略》载:“八月十有三日辛未,怪风暴雨,屋瓦齐飞。风雨中流火条条,竟夜烛天。海水骤涨,所泊台港大小船,击碎殆尽,或飘而上之平陆。拔大树,倾墙垣,万姓哀号,无容身地”。
清巡台御史黄叔璥(1722—1724年在任)在《台海使槎录》也有记载:“八月十三日夜,台湾飓风大作,倒坏衙署、仓廒(谷仓)、民房,伤损船只、人民田禾……书云‘大兵之后,必有凶年地方’兹言信然。施世骠(1667-1721年)、蓝廷珍各终夜露立风雨中。军士蜂拥相携持,不敢动,稍举足则风扬颠仆,或裂肤破面流血”,训练有素的士兵在强风中也是动弹不得。
台风过后的损失,若朝廷地方不及时处理,往往会引起民变骚乱,因此历代统治者都相当重视灾后的减赋。如根据受灾面积大小直接减免民众受灾田地的赋税:“康熙三十七年(1698),豁免水灾崩陷田园一百六十甲四分二厘”,针对上述康熙六十年的风灾,康熙帝(1654-1722年)敕令:“蠲免三县(台湾府下辖之台湾县、诸罗县、凤山县)六十年额征民番银二万二千二百二十四两”,即通过减免赋税,减轻民众的负担。
由于台湾与中国大陆隔着台湾海峡,天灾发生时,京城并无法立刻得知,因此位在台湾的地方官员的应变能力与指示就非常重要,而朝廷对地方官的要求:“该地方官亦必验看确实,酌定分数,方可开仓赈济,若令其一闻被水,立即开仓”。众多台湾清代史料显示,很多在台地方官早在上报朝廷前便展开救灾工作,以康熙六十年风灾为例,当时“署台厦道陶范、府县高铎、孙鲁等,躬历民家,拊循流涕,发仓赈贷,瘗死扶伤。以风灾飞报上闻,朝廷发帑金赐恤,残黎始得更生”,朝廷尚未传达指令,当时在台任官的陶范已下达开仓救济的命令了。
另外朝廷还会发放银两用于百姓的灾损与伤亡上,像是康熙六十年风灾过后,“九卿议照保安沙城地震散赈之例。倒房一间银一两,压死大口银二两,小口银七钱五分,被风商船压死兵丁应照出兵病故官兵每名赏银五两,给伊等妻子”。以当时的货币购买力来说,一两白银能换8,000文铜钱,当时一斤猪肉要40文铜钱,当时按名赈恤与今日政府灾损补助类似,人员死亡的抚恤金额应算不少。
与清代相比,今日在科技的辅助下,政府与民众可以通过气象信息,对于即将到来的台风,提早做出好降低经济财产损失的准备。虽然清代尚未有这些良好又先进的仪器,但灾后的处理,可以看出朝廷已尽可能通过赈灾、救助协助民众减轻负担、早日重建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