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中国】古人也有婚姻自由 宋代女性改嫁屡见不鲜
今年10月,台湾女星贾静雯凭《我们与恶的距离》获得第54届金钟奖“最佳女主角奖”。 提起贾静雯,民众或许会先想到她与先生台湾男星修杰楷幸福的婚姻,以及两个可爱的女儿咘咘和Bo妞。而贾静雯的人生故事也十分励志,拍戏还债、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演艺事业消沉,然而终究再次振作,夺得大奖。
虽然当代社会男女平等,但对很多女性能从失败的婚姻中走出来、二婚获得幸福,依然不容易;至于旧时,由于民众普遍“沉浸”儒家礼教的约束,以至于女子离婚后,难以自立于社会生活。
而这般文化的压抑,令人想起中国封建礼教形成和发展关键时期的宋代以来逐步得到强调的“存天理,去人欲”的观念。然而,若从宋代笔记小说细究,其实会发现宋代妇女的婚姻状况并非如此。
从宋代律法来说,从来没有明文禁止妇女再嫁或是改嫁,且表扬守节妇女的模式也尚未于宋代确立,更对于宗室再嫁之妇女加以补助,可见宋代官方对于再嫁妇女并无轻视之意。
学者依据宋史与墓志铭等文献统计,北宋123个案例中,妇女再嫁与改嫁有52位,其中改嫁者37人,再嫁者15人,而守节妇女则有19位。与唐朝相比,并未发现守节比例有上升的现象,可见宋朝并不是贞节思想转变的时代,不过南宋妇女的守节风气与北宋相比,确实有逐渐严格的趋势。
那么理学所带来的贞节观念,到底有没有改变一般民众的想法呢?
宋代小说最能够反映民间情况,南宋文人洪迈(1123-1202年),着有志怪笔记小说《夷坚志》,时间从南宋高宗(任期1127-1162年)到宁宗(任期1194-1224年),将流传于江西等地的民间传统、迷信的故事记录下来。过去曾有学者统计书中妇女改嫁人数,发现全书载妇女再嫁者55人、三嫁者6人。
当然书中并不全都记载再嫁妇女,《夷坚志》也有收录妇女坚贞守节的故事,有为照顾年长婆婆、因夫妻感情深厚为夫守节、或是不屈于贼寇的烈妇等等,不过在《夷坚志》里,这类守节妇女所占的比例甚低,或许可以推测宋代妇女坚贞守节的事,在民间或许并不是非常普遍的现像。
另外,在《夷坚志》书中,改嫁妇女的遭遇可区分为两种︰一是改嫁后遭受报应,二是与初婚者相同,不会遭受异样的眼光看待,如同第一次结婚般。值得玩味的是,《夷坚志》里还有不少是男性因违背誓言遭到报应的故事,如《袁从政》中,男主角袁从政娶了寡妇陈氏后,两人相当恩爱并许下诺言“彼此勿相忘,一死则生者不得嫁娶。”后来陈氏亡故,袁从政违背过去的誓言娶了涂氏,夜晚陈氏前来指责“平生之事云何,今反负约邪?不舍汝矣!”背弃与前妻誓言的袁从政,于半夜时发疯般奔出家门,最后竟然投井而亡。
由此可见,宋代夫妻情谊相当重“义”,且文中对于袁从政前妻陈氏再嫁的过程轻描淡写,或可推测宋代寡妇的处境或许尚未如明清那般。尽管书中收录不少“亡夫”作祟,阻碍妻子再嫁的故事,但更着重在夫妻间违背情义的那方所遭受的惩罚。
由于程朱理学集大成者的朱熹(1130-1200年)出身福建路南剑州(今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因此福建于宋朝时受到理学的影响颇深,成书于清代的《福建通志》,其《列女传》内收录自唐以来福建地区值得表扬的妇女事迹,学者统计发现其关于宋代福建妇女多强调贤淑、闺秀等妇德,这可能与宋代女子教育较为落实有关,不过夫死不改嫁或是以身殉节的妇女,人数并没有显著的变化。而表扬节孝与节烈的宋代妇女,比元代的人数多一些,但与明清相比则人数差距甚多。因此说宋代妇女开始受到理学、礼教与贞节观念的束缚,或许并不完全正确。
虽然《夷坚志》收录的地方故事多为怪力乱神,但其中多少反映出宋代人对于妇女再嫁的看法,可以看出宋人对于再嫁妇女多是持平常心。尽管宋代有贞节列女的纪载,但贞节观并未在宋代社会被普遍实践,宋代妇女地位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