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十二怒汉》反思制度和法治精神 与《正义回廊》隔空对话

撰文: 唐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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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正义回廊》为观众留下了不少余韵。戏中对白:“如果你是坐在犯人栏前面那一位,你会相信人还是相信制度?”更是概括了整部电影引发观众对公义和现有法治制度的思考。上世纪美国一部黑白电影经典——《十二怒汉》也曾向这个艰深的议题作深刻的反省和探讨。这两部电影对于公义和陪审团制度各自都给出了不同角度的见解以及讨论,对《正义回廊》意犹未尽的观众必定能从《十二怒汉》中得到更多的反思与启发。

以下内容将涉及对两部电影的剧情讨论,敬请留意:

《正义回廊》是一部将香港数年前一宗逆天弑亲的真人真事搬到大银幕的电影,戏中主角张显宗由于忠于现实早已承认有份杀害其父母;于是电影的侧重点便落在另一位主角唐文奇是否与这宗谋杀案有关,亦由此展开了连串的思辨和剧情推演。导演在戏中埋下了不少的伏笔质疑陪审团最终对唐文奇的判决,更因此延伸到陪审团制度和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法治精神能否真正为社会达致公义的反思。恰巧,《十二怒汉》这部电影犹如隔空对话,为《正义回廊》所提出的疑问表达了一些想法,为观众提供了思考的方向。

《十二怒汉》是一部1957年上映的黑白电影,内容讲述一名居住在贫民窟的少年在法庭上被控杀害了他的父亲。12位陪审团需要商议这宗案件并得出一致的裁决判定少年到底有罪还是无罪。电影用了简单的场景便展示出紧凑的剧情张力,同时它对法治和公义深刻的探讨让电影后来被翻拍成多个不同的版本,堪称法律和陪审团等相关电影中的经典。戏中11位陪审员起初对这宗案件的案情不以为然,心浮气躁的他们只想尽快完成裁决然后离开,根本无人在意被告的生死。唯独有一位陪审员珍视法律制度、重视被告人的生命,所以他力排众议,坚持重新讨论案情,并贯彻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法治原则,惟有排除一切可能的合理怀疑才能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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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这些我们早已习以为常的基本法治原则,对于不久以前的人们来说其实并不基本。“无罪推定”原则大概要到18世纪的启蒙运动才开始出现,由意大利刑法学家比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出。未有“无罪推定”之前,被控告罪名的被告人是先被视为有罪,检控人可以随意使用酷刑逼供,并且被告需要在审讯中证明自己无罪。当时不少学者都反对这种不公平的法治原则,认为举证责任应在主张者一方而不是被控者。于是,他们提出一个人未定罪之前,都是无罪的“无罪推定”概念,以展示对人生命和权利的尊重,才让后世的我们能够有公正的审讯。“无罪推定”是抱以宁纵勿枉的原则,主张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把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人。这样的法治原则的确有可能放过某些真正行凶的罪犯,这也是《正义回廊》想向大众叩问现有制度是否真的能彰显公义的核心问题。

不过,《十二怒汉》却对此有不一样的看法,电影告诉我们这个存有漏洞的制度却同时是这个制度可贵的地方。承接日前我们对于陪审团制度的了解,由社会不同背景人士组成的陪审团,会就法庭内双方给出的证据来判决案件。陪审团的作用从来都不是找出案件的真相,或谁是真凶,而是要排除所有可能的合理疑点下,判断犯人有没有可能不是凶手。《十二怒汉》整部电影开头到结尾都没有告诉观众少年到底是不是真凶,但因为案件存在嫌犯是无辜的可能性,我们就需要判他无罪。戏中的法治精神和陪审团正正向观众展示了制度保障人权和尊重生命的可贵之处,不是说少年一定无罪,而是他可能无罪,所以法律决定悬而不决,让公义得到彰显。

回到最初的问题,我们到底应该相信人还是相信制度?无可否认,不论是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抑或陪审团制度都存有不少的漏洞,特别陪审团的组成良莠不齐,很容易会出现不少无知自私、草草了事的陪审员。《十二怒汉》有角色就曾提议因为未能就案件达成一致意见,不如将案件交由下一批陪审团审理,却遭男主角拒绝。因为电影也想让观众明白制度上的确有缺陷,下一批陪审团很有可能会出现电影开头陪审团打算尽快了事而出现误判的情况。

人必然存有偏见,有法治不等于一定能找到真相,制度内更难有完整的公义。但没有制度,公义还可以如何彰显,如何评估呢?偏见可以被打破,推论可以被质疑和推翻,或者我们需要一个更好的制度,同时人们的公民质素也有待提高,不过明文的制度相信会比善变的人心更为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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