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视熄机】公司若传财困 员工死守/跳船如何决定?
社会经济转型,“篮筹”企业随时面临经营困难,令打工仔“饭碗”岌岌可危。
去年4月,亚洲电视成为了香港首间因不获续牌而“熄机”的电视台,从传出欠薪消息到倒闭历时约半年,且在“熄机”后一年的今天,仍有员工并未解决欠薪问题。前车可鉴,在面对公司的经营窘局,作为办公室“小薯”的你会选择“跳船”还是“死守”?
曾经以为是“永恒”的神话,还是敌不过时代的巨轮而破灭,并遗下一堆未解决的劳资问题。常言道:“变幻原是永恒”,打工仔好应常常多想一步,皆因公司一旦“空穴来风”,说不定明天便会裁员或倒闭。要选择“死守”还是“跳船”,不外乎是在“金钱”和“前途”上作考虑,如把两者放上天秤,或许你就懂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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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一:金钱
假如选择“死守”到最后,根据劳工法例,当公司结业或裁员时,雇主必须在终止合约的7天内,按《雇佣条例》和合约的内容,支付员工的:
1. 薪金(包括加班津贴)、
2. 代通知金(如没有给予通知期)
3. 年假薪酬。
4. 如员工在公司服务满2年,还可获得遣散费,而遣散费则在员工向雇主发出通知后的2个月内由雇主支付。
遣散费的计算方法:
A) 假设一名服务公司2年的员工,月薪为22,500元,计算如下:
(22,500 x 2/3)* x 2 (年)
遣散费 = 30,000元
*按劳工处规定,遣散费“月薪 x 2/3”的计算结果以15,000元为上限。
B) 假设一名服务2年的员工,日薪480元,计算如下:
(480 x 18*) x 2(年)
遣散费 = 17,280元
*雇员可在最后30个正常工作日中挑选18天工资计算
碍于劳工处规定遣散费的计算上限,若月薪高于22,500元,服务年资又短,便要好好衡量一下!
劳工处表示,如雇主因财困而未能向雇员支付欠薪或其他解雇补偿,该处将协助雇员申请“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并由劳工处按雇员的情况,由基金垫支款项,日后劳工处将直接向雇主追讨已垫出的金额。
破产欠薪保障基金计算方法
劳工处的保障薪金上限为22,500元,遣散费的最低要求为2年,欠薪4个月为限,我们以此为例:
欠薪$36,000(上限)+代通知金$22,500(上限)+遣散费$30,000 + 未放年假及法定假期薪酬$10,500(上限)= $99,000*
*款项由劳工处按个别雇员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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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打工仔如打算“死守”,必须留意以下条件:
最多只能申请最后工作天之前的4个月内薪金。最多能追讨最后工作天前的6个月内未放法定假期薪金、未放年假薪金、代通知金和遣散费。
公司一旦欠薪超过4个月,便没有政府“包底”,员工宜早走早着!
考虑二:前途
被前公司裁掉还要被欠薪,打工仔顿时失业,不禁忧虑这些经历会否“划花”CV,在求职战场上是否已经矮人一截?
人事顾问公司Adecco高级顾问张德恩(Theresa)表示,求职者的不幸经历会否影响前途,关键是取决于前公司的规模和求职者的能力。她指出,近年不少跨国企业因应市场变化而重组业务,包括整合并购等,当中难免要精简人手,因此新雇主一般能理解。不过,一旦求职者连续在数间公司都因同一理由而被辞退,或会为新雇主留下负面印象,甚至质疑该应征者的工作能力或离职原因的真确性。
若求职者的前雇主是本地企业,新雇主多会按公司规模而判断:小型企业若未能撑住市场转型而倒闭,比较易理解,相反,若在大型企业中被裁掉,新雇主或会对求职者的能力有所怀疑。
一旦预视到公司有重组的可能或财政不稳的状况,宜及早寻找新机会,避免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收到“大信封”而手足无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