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热话】上司拒收辞职信 通知期点样计? 网民:打畀劳工处

撰文: 陈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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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讨论区连登(LIHKG)日前有网民发帖表示友人在递交辞职信时,信件竟被上司即场撕毁。
辞职,代表将与公司结束一段关系,本可和平地进行的,然而若上司有着如此激烈的反应,打工仔该如何自处才好?上司若有意挽留或刁难时,又要如何应对?

“老细你搣我一封辞职信,我仲有千千万万封系手,睇你点搣!”其实,有更有效的递职方法吗?(视觉中国)

日前有连登(LIHKG)用户分享友人辞职被上司拒绝的遭遇:

有网民于讨论区分享友人辞职遭遇(“连登”应用程式截图)
有网民于讨论区分享友人辞职遭遇(“连登”应用程式截图)

话题引来不少人留言分享及提供建议(按图了解):

网民就上司撕掉辞职信一事发表意见(“连登”应用程式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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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代,应没多少人还抱着“打死一份工”的心态吧!就网民所分享的状况,作为顾问公司总经理,人称“Son姐”的张慧敏认为该上司在这情况下实在“好冇品”,若然对方还将信件掉在员工身上,或是激动得不许辞职时还关上房门,绝对可告他们普通袭击或非法禁锢(还好据网民所指,事情还没糟糕到这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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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信应递交给……

老板表示不许辞职,打工仔只能乖乖地留下来吗?当然不是!Son姐更指,若阁下的老细真的如此过分的话,离开更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其实向上司递交辞职信,只是在礼貌上先通知他一声而已,打工仔原则上是可直接将辞职信交予公司人事部而不需要向上司交代。Son姐说:“正如老细炒人也不会事先通知打工仔,很多时候都是由人力资源部作通知一样,因此打工仔若了解老细的脾气是如此火爆,便可直接把辞职信交给人事部,而不需要通知老细。”

她亦提醒打工仔千万不要与老板有任何口舌之争,只需要再藉email将辞职信转给他及人事部,然后计足一个月通知期便可以离职。

其实打工仔辞职与情侣说分手的状况一样,就是:以和平为大前提。毕竟,地球是圆的,不要让自己走得太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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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老细房间,洒脱地放下一封辞职信,与厌倦了的工作说再见,心中当然爽翻了。不过,别忘了还有一个月的通知期,老细忽然“大发慈悲”不用你挨多整整一个月,让你提早离职,又是不是字面上咁“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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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员工的关系,表面上是建基于薪金,但公司往往要求打工仔工作到“爆肝”,这又岂是薪金所能弥补?这份用于检视公司的Appraisal,如果8项全中,你还要继续为这种公司卖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