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澳单车径踩电动滑板车 五旬汉涉4宗罪被捕
撰文: 梁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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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7岁男子涉在将军澳南海滨单车径非法踩电动滑板车被捕。警方表示,将军澳警区特遣队人员今午(23日)在将军澳南海滨及跨湾连接路一带进行单车巡逻期间,怀疑涉案男子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遂上前截查,调查后拘捕该名57岁姓卢男子,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时没有第三者风险保险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他现正被扣留调查。警方并已扣查涉案电动滑板车作进一步检验。
警方表示,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除罚款外,更可能被取消驾驶资格。圣诞及新年等长假期期间,警方会继续在将军澳区内单车径及跨湾连接路等地加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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