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男驾电动滑板车逆线闯加士居道天桥 警:可罚1万元囚12个月

撰文: 林朗天 翁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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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7日)中午1时许,《香港01》记者直击一名男子,怀疑于加士居道天桥非法驾驶电动滑板车。现场可见,该滑板车当时正逆线靠右往旺角方向行驶,期间车上没有任何灯号装置,而男子亦没有配戴头盔及任何保护设备。途中滑板车更一度与旁边逆向行驶的田螺车相距甚近,过程险象环生,幸未酿成意外。警方回复《香港01》查询表示,未有接获相关报案。

一名男子怀疑于加士居道天桥非法驾驶电动滑板车。(翁钰辉摄)

电动单车及滑板车近年在香港愈趋常见,同时警方亦致力打击相关罪行。警方表示,长沙湾分区人员在区内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今日(17日)在荔枝角道及长荔街交界,截获一名56 岁孟加拉裔男子非法驾驶电动单车,他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及“驾驶时无佩带头盔”等罪被捕,并现正被扣留调查。

长沙湾警区由今年7月至今多次进行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一共拘捕17人。当中有5人已被定罪,分别被判监禁4星期及缓刑18个月,并罚款数千到1万元不等,而所有被定罪人士亦被吊销驾驶执照12个月。

警方在荔枝角道及长荔街交界,截获一名56 岁孟加拉裔男子非法驾驶电动单车。(警方图片)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