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刺警案|警国安处拘4港大学生会成员 涉违宣扬恐怖主义罪

撰文: 邓栢良 黄伟民 廖文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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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上月7日通过“感激”七一刺警案疑凶梁健辉“为港牺牲”的议案。消息称,警方国安处今早(18日)拘捕4名港大学学生会成员,包括港大前学生会会长郭永皓、学生会评议会主席张敬生、文学院学生会代表容颂禧及李国贤堂学生会前代表杜林丞亨。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指,当日会议中全程网上直播,有人赞扬七一刺警案疑凶为“烈士”,并为其行动辩解,而涉案动议亦获30人投赞成票,2人投弃权,国安处人员稍后会约见所有与会者。

警方拘捕其中一名港大学生杜林丞亨。

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交代案情指,国安处人今日(18日)在全港不同地方展开拘捕行动,主要针对7月7日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召开的紧急会议,会议中有人涉嫌宣扬恐怖主义。行动中,国安处拘捕4名男子,年龄介乎18至20岁,身份为学生会干事及评议会会员。

李桂华指,今日的拘捕行动是7月16日国安处搜查港大校园的延续。当日国安处人员持法庭手令,在学生会聘用的律师见证下,检获到CCTV录影,会议相关文件及电脑。

警方调查后,确认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在7月7日召开了紧急会议。会议议程正式开始前,有人为七一刺警案疑凶默哀,并形容死者是为香港而牺牲。而会议第一个动议是商讨疑凶的死亡事宜,提出动议者表明希望以褒奖形式处理动议,希望相关决定能记录在港大历史之中。

整个商讨过程中,赞成动议的人士发言称死者为“烈士”、有勇气,并对死者击节赞赏。最终动议在30人赞成,无人反对,2人弃权下通过。学生会再透过社交平台将议案结果转发出去,最后由各大传媒各公众发布。

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交代案情。(黄伟民摄)

李桂华表示,今次国安处以《港区国安法》第27条宣扬恐怖主义执法,当中所指的“恐怖主义”可参考《港区国安法》第24条的条文,即组织、策划、实施、参与实施或者威胁实施造成对社会有严重危害的活动。李桂华以七一刺警案为例,即针对人使用暴力,以威迫香港特区政府或惊吓香港市民去实现政治主张。

至于何谓宣扬恐怖主义?李桂华解释,即是赞扬、辩解及宣传三项要素。李桂华指,学生会评议会在处理动议过程中,谈及恐怖主义,过程中有赞扬、有辩解,并透过机器发放讯息,已达到案件需要的元素。李桂华形容,议案内容相当咋舌,有人合理化、美化、光荣化恐怖主义及无差别袭击,鼓励人做自杀式行为,与一般道德标准不相符。

李桂华续指,当日会议中全程网上直播,被捕4人都有在会议中发言及担住职务,国安处仍在调查中,并会接见所有与会者,弄清楚他们在案中的角色,以及投票理由,并期望他们尽快回复正常学习生活。至于国安处会否搜查与会者住所或收取其护照,李桂华指仍在考虑中。

有记者问到学生会评议会成员事后已道歉及撤回议案,为何不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李桂华表示,执法者选择不多,有人犯法就要处理,“如果我见到有人犯法唔处理,就系渎职”。但警方会将学生撤回动议及道歉的行为向法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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