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东九龙“放蛇”打击白牌车 拘两司机扣查Kia及本田私家车

撰文: 郑宇霞 梁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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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东九龙总区交通部今日(17日)在区内,进行打击非法载客取酬(俗称“白牌车”)行动,派员于将军澳区乔装乘客,截获两辆私家车,拘捕两名本地男司机(51及64岁),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 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

消息称,涉案51岁司机,报称无业;另一名64岁司机则为退休人士。两车均由将军澳前往启德,车费约100元。涉案Kia及本田私家车亦被扣查作进一步检验。

涉案Kia及本田私家车被扣查作进一步检验。(郑宇霞摄)

东九龙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督察何健邦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有关“车辆使用的限制”的条文,除非获发有关牌照,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容许他人驾驶或使用汽车,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2.5万元及监禁12个月。涉案车辆的牌照亦可予暂时吊销6个月至12个月。

东九龙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督察何健邦交代案情。(郑宇霞摄)

警方呼吁市民出行时应选择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关车辆没有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或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