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屯门“放蛇”打击白牌车 拘两司机扣查两Tesla

撰文: 梁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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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总区交通部今日(11日)在屯门,进行打击非法载客取酬(俗称“白牌车”)行动,派员乔装乘客,截获两辆私家车,拘捕两名本地男司机(39及56岁),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 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行动中,两辆Tesla私家车已被扣查作进一步检验。

警方成功截获两辆私家车。(梁伟权摄)

据了解,两名被捕男子分别报称任职司机及商人;警员放蛇经网上平台召车,由屯门区前往元朗,两次车程均长约10多公里,车费均为约80多元。

警方在屯门进行打击非法载客取酬(俗称“白牌车”)行动,派员乔装乘客,截获两辆私家车。(梁伟权摄)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主管高级督察张展鸿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有关“车辆使用的限制”的条文,除非获发有关牌照,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容许他人驾驶或使用汽车,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2.5万元及监禁12个月。涉案车辆的牌照亦可予暂时吊销6个月至12个月。

警方在屯门进行打击非法载客取酬(俗称“白牌车”)行动,派员乔装乘客,截获两辆私家车。(梁伟权摄)

警方呼吁市民出行时应选择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关车辆没有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或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的保障。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高级督察张展鸿交代案件。(梁伟权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