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西九龙“放蛇”打击白牌车 拘两司机扣查Tesla及丰田私家车
撰文: 郑宇霞 罗日升 梁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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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西九龙总区交通部今早(16日)在区内,进行打击非法载客取酬(俗称“白牌车”)行动,派员乔装乘客,截获两辆私家车,拘捕两名本地男司机(46及60岁),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 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
消息称,涉案46岁司机为车主,报称从事电工;另一名60岁司机则为退休人士。两车分别由九龙城及尖沙咀前往大角咀,车费约70多至80多元。涉案Tesla及丰田私家车亦被扣查作进一步检验。
西九龙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高级督察谭健燊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有关“车辆使用的限制”的条文,除非获发有关牌照,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容许他人驾驶或使用汽车,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2.5万元及监禁12个月。涉案车辆的牌照亦可予暂时吊销6个月至12个月。
警方呼吁市民出行时应选择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关车辆没有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或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