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海关截4走私旅客 共检$58万私烟等 判囚4至6个月及罚款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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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于2月28日及3月3日,在机场分别截查两名抵港男旅客及两名抵港女旅客,年龄介乎28至37岁,并在他们的个人行李内,共检获约13.8万支未完税香烟及约7,400支另类吸烟产品,市值总共约58.8万元,应课税值总共约45.6万元。

该4名抵港旅客因进口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以及进口另类吸烟产品,违反《应课税品条例》和《进出口条例》被捕,分别于昨日(28日)和今日(2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各被判处监禁4至6个月,以及罚款500元。

4名抵港旅客行李中,分别藏有未完税香烟及另类吸烟产品。(海关提供)

海关表示,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进口另类吸烟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海关共检获约13.8万支未完税香烟及约7,400支另类吸烟产品,市值总共约58.万元,应课税值总共约45.6万元。(海关提供)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

海关共检获约13.8万支未完税香烟及约7,400支另类吸烟产品,市值总共约58.万元,应课税值总共约45.6万元。(海关提供)
4名抵港旅客行李中,分别藏有未完税香烟及另类吸烟产品。(海关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