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入境处东九龙反黑工联合行动 共拘16人包括雇主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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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东九龙总区包括机动部队、冲锋队、黄大仙警区、秀茂坪警区、观塘警区、将军澳警区人员联同入境事务处,于3月17日进行代号“冠军”(CHAMPION)及“权能者”(POWERPLAYER)的反非法劳工联合行动,突击搜查东九龙区内多个罪案黑点,共拘捕16人。

行动中,3名本地男子、2名本地女子、6名内地男子、2名内地女子、1名外籍男子、1名外籍女子及1名非华裔女子,年龄介乎38至71岁,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协助及教唆非法劳工违反逗留条件”、“逾期居留”、“行使伪造文件”、“非法接受雇佣工作或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及“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等罪名被捕。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执法人员在反黑工行动中拘捕16人,当中包括雇主。(警方图片)
执法人员在反黑工行动中拘捕16人,当中包括雇主。(警方图片)
执法人员在反黑工行动中拘捕16人,当中包括雇主。(警方图片)

警方强调,雇主雇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是严重罪行。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3年;

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则为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