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与入境处深水埗长沙湾拘17人 涉逾期居留、非法入境等罪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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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区人员联同入境事务处人员今日(12日)在深水埗及长沙湾区,展开代号“冠军”的跨部门反罪恶行动,突击搜查区内多个地点,以涉嫌“违反逗留条件”、“逾期居留”及“非法入境”共拘捕17人。
被捕人年龄介乎29至63岁,当中2男12女内地人均持双程证入境;另有一男一女印尼籍人士持护照入境;以及及一名非法入境的越南籍女子。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并将会被转交入境事务处跟进。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另外,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
警方表示,会继续全力打击有关罪行,以维持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