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漂租屋骗局|高才通等150人中招失$1300万 警拘地产代理等11人
警方瓦解一个由黑帮操控、专攻新来港人士的租屋诈骗集团,揭发有人与持牌地产代理合谋,安排“二房东”冒认业主骗取租金,今个月至少150名“高才通”或港漂大学生中招,涉款逾1,300多万港元。警方一连两日(13及14日)拘捕11人,包括集团主脑、骨干成员和一名持牌地产代理。
西九龙总区重案组总督察谢于毅表示,警方在本月上旬,接获一些新来港人士,包括经高才通来港人士及港漂学生报案,指一间公寓管理公司诈骗他们的租金。西九龙总区刑事部经调查后,锁定涉案由黑帮操控的诈骗集团,昨日和今日展开拘捕行动,以涉嫌“串谋诈骗”,拘捕一名主脑、9名骨干成员和一名持牌地产代理,并搜查集团位于尖沙咀的办事处,检获18部电脑和大量租约文件。
被捕人士包括8男3女,年龄介乎19至40岁,分别报称任职地产代理、文员、司机、学生或无业等。其中一名33岁女子已获准保释,须于3月中旬向警方报到;余下10人仍被扣查。
西九龙总区重案组高阶督察林子镰指,犯罪集团会招揽本地人租用单位成为“二房东”,向业主缴付3个月租金作按金后,在社交平台宣传楼盘,然后冒认业主、私下转租单位予新来港人士,再提供折扣,引诱租客预缴一年租金,从而骗取差价;甚至在没有租用单位私情况下,直接向新来港人士讹称出租单位,骗取租金。
另外,集团会安排代理人在社交平台,上载现金、名表和名贵房车的照片,并以“高佣金”招揽港漂学生作为代理人,负责推销租盘及带受害人“睇楼”。
据了解,涉案诈骗集团已运作约9个月。林子镰表示,受害人当中逾六成是港漂大学生,集团利用他们不熟悉香港租楼程序行骗,平均每名受害人损失10万至20万元,更有人损失超过30万元。
警方指出,串谋诈骗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而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455章)第25条,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即“洗黑钱”,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地产代理监管局执行总监陈汝儆提醒,市民或新来港人士如要租楼,应直接联络香港持牌地产代理,并先亲身“睇楼”后再租用单位。他指出,租楼人士如联络地产代理,可向对方索取全名及牌照号码,并到地监局网页的“牌照目录”,输入代理全名或牌照号码,以核实对方是否持有有效牌照。正规地产广告上,亦会有持牌地产代理的公司名称及牌照号码。
另外,租楼人士“睇楼”时,亦应联络持牌地产代理安排,持牌代理会与租楼人士签署一份俗称“睇楼纸”的“地产代理协议”,上面会列明物业地址、佣金收费、持牌代理公司名称、代理名字和牌照号码等资料。
若最后决定租用单位,签署租楼协议时亦要留意相关文件是否“租约”,以及出租人是否单位真正的业主。陈汝儆指出,地产代理有责任为租客核实业主身份,他们会提供土地查册资料,租客应核对租约上的业主名字,与土地查册资料列出的业主名字相同,才可安心;如有怀疑,切勿与声称出租相关单位的人订立任何关系,更不应将款项交予任何非业主的第三者,应直接将租金交予业主。
另外,地监局网页载有“安心租屋指南”、“非本地学生在香港租屋指南”等刊物,供有意在香港租屋的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