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捕智障男】警推守护咭助识别 照顾者陪录口供要先签同意书
警方于去年美林邨老翁疑遭谋杀案,误拘1名智障男,事后9名警察处分,包括4人要纪律聆讯。警方同时设专组检讨,昨(21日)实施“守护咭”计划,予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携带,辅助前线辨别。就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录口供时,须有照顾者陪同,警方推出“合适成人通知书”,照顾者要先签署,确认以观察者身分,观看警方会面与调查程序是否公平。另警方新增规矩,定明拍摄伤势前,要先得照顾者同意,若是敏感部位,更要先得督察级或以上主管批准。
对折后的“守护咭”与身分证大小相若,予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包括智障、自闭症或精神紊乱等的人士随身携带,警方已联络约20间社福机构,让有关人士的家属自愿填写,警方不会记录或覆核咭上资料,当有关人士无亲友陪同,但处于以下情况便可藉“守护咭”知悉其医疗及沟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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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万前线警已有1日培训
警方建议“守护咭”使用者放在银包内,较易让前线人员找到,尽早通知其亲友提供协助。今年8月起,警方已为全体约2.8万名前线人员提供1日培训,认识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特征,如部分自闭症患者说话会回避眼神或重复他人句子等,与早前平机会推出的建议指引大致相同,有关培训亦加入常规课程,往后入职的学警均须学习。
推“合适成人通知书” 自愿签署
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录口供时,须有照顾者陪同,警方的改善措施中,亦就此推出“合适成人通知书”。所谓“合适成人”,包括亲人、监护人、社工等,当他们到警署陪同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录口供前,可自愿签署“合适成人通知书”,证明他们明白权利,并确认以观察者身分,在旁观看警方会面与调查程序是否公平。
警方亦修改内部守则,在搜证时,若要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拍摄伤势,须得到“合适成人”同意,若拍摄敏感部位,更须督察级或以上主管批准。刑事总部总警司何婉霞指,不担心会有人藉“守护咭”来“诈傻扮懵”欺骗警员,且会考虑追究刑责,“若有人滥用,引导前线同事以为他是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并无好处,我们会据他的行为,联络家人判断核实。”她又指推出相关计划前,已接触多个关注组织,绝大部分回应正面,家长都明白旨在协助警民沟通,不担心造成标签。
议员倡警公开指引、设资料库
去年警方误拘智障男,引起轩然大波,其兄欧先生对新措施抱正面评价,惟担心守护咭内的个人资料,可能会遭不法分子哄骗盗用,“可能会用来犯电话骗案。”立法会社福界议员邵家臻批评,警方依靠“守护咭”辨别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反映前线对社群认知不足,希望“守护咭”只属过渡性质,未来警务人员可凭对答、观察便可判断。
立法会议员张超雄质疑“守护咭”只是“补镬”,“美林邨案中,警方联络院舍,已知是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只是有人调查时未跟程序行事。”他认为警方须公开处理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指引,让外界监察,亦应设有关人士资料库,以便前线容易得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