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案|陈同佳无签证自首无期 潘母望港警联络商讨投案安排
撰文: 邓栢良 邹文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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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3日)是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出狱一周年,出狱当日陈同佳曾鞠躬道歉,并承诺会负责任到台湾投案。惟过去一年,陈居住在警方的安全屋内,始终未有动身赴台,而潘晓颖母亲则多次催促陈同佳投案。据了解,台方经已接触潘晓颖母亲,并愿意与香港警方商讨刑侦移交资料及投案安排。潘母现正等待香港警方联络,好让她安排港、台两地双方尽快坐下来解决陈同佳投案事宜。
保安局发言人表示,解决事情的第一步是台方批准陈同佳入境,并指此权力“只在台方手中”。只要陈同佳获准入台,即使是原则上批准陈同佳入台,台湾当局可经警务联络渠道通知港方,双方警务单位可随即展开行程安排的研究。
司法协助不是接受投案先决条件 保安局称不合理、不可行
保安局发言人续指,“自动投案”和“司法协助”是两件独立事情,司法协助从来都不是接受投案的先决条件。香港有关司法协助的条例并不适用于台湾,特区政府不可能违反法例,保安局发言人指,这两点台方应该知道,而台方以司法协助作投案前设是“完全不合理、不可行”。
管浩鸣指无办法取得签证 陈同佳十分无奈
而协助陈同佳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今日透过传媒联络群组表示,问题不是陈同佳不愿到台湾自首,而是陈暂时未有办法取得签证,因此未能在今天起行,他指陈同佳也十分无奈,希望潘妈妈能明白和理解。管浩鸣续指,陈同佳一直没有改变到台湾自首的意愿,现时律师团队正努力跟有关部门协商,已大约7次致电“单一窗口”,亦会从不同途径解决问题,希望能尽快解决到台自首的入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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