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案|台湾回应李家超:突显港府卸责态度 冀正视司法互助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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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五(23日)便是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出狱一周年。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21日)指,现时港方无法律容许与台方进行司法协助。李家超批评,台湾为陈同佳赴台设限,将司法协助当作其自首前提,是制造障碍、无理取闹、有政治考虑,又举例指数年前的荃湾石棺藏尸案,在没有司法互助情况下亦能将通缉犯送回香港。
台湾行政院及陆委会今日均回应称,希望港府正视台湾司法互助的要求。

潘晓颖的母亲20日到政府总部向保安局局长李家超递公开信,要求港府“特事特办”,勿作官腔回应。(梁鹏威摄)

台湾行政院发言人丁怡铭表示,港府诸多情绪性的字眼,对于为受害港人伸张正义毫无助益。丁怡铭重申,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有政府、有法治。此案是香港人杀香港人,人已经逃回香港,香港和台湾都有管辖权,香港如果要办,台湾一定提供完整资讯给港府。香港既然不办,就台湾来办。

丁怡铭说,但若要台湾来办,本案涉及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的行使,希望港府正视台湾政府对于司法互助的要求,台港双方政府先谈好相关事宜,才有陈同佳来台入境问题。

陆委会指士林地检署已收到陈同佳透过委任律师的递状,地检署再次呼吁港府应务实回应司法互助请求。陆委会又认为港府的回应突显港府对本案一贯消极、推诿卸责态度,强烈要求港方负起应有责任,尽速与台方商讨解决之道,早日还给被害者及家属公道。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