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米石斑无石斑 大埔黄店涉违商品说明条例 老板:会改返餐牌
大埔一间食肆餐牌上的“芝士粟米石斑”原来无石斑,海关经两次放蛇调查,发现石斑原来是鲶鱼柳,今日派员以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带走女负责人调查。该食肆是大埔区内知名的“黄店”,消息传开后,有市民质疑相关部门针对性执法,但食肆老板Ben承认事件系“大意咗”,将会尽快更改餐牌字眼。
“大埔鼎天茶室”老板Ben事后接受访问指,今日有多名海关人员到店内尝试接触店舖负责人,并解释指海关早前经过两次放蛇,取走粟米石斑作化验,证实餐牌所写的“石斑”其实是鲶鱼柳,故相信食肆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食肆的商业登记人是Ben的太太,现时已随海关人员返署落口供,据知稍后要以3000元保释。
Ben指,食肆的餐牌虽写着粟米石斑,但相信食客均知道斑块只是鱼柳而非石斑,其后举例指“菠萝包无菠萝”、“深海鱼柳并非深海鱼”。他续指,舖头的大厨有廿多年经验,亦指类似写法属行内惯常做法。惟他承认“大意咗”,“今次系有心装无心,鸡蛋里挑骨头”,他表示会尽快修改餐牌字眼。
由于大埔鼎天茶室是区内知名黄店,消息传开后,不少市民直指相关部门疑针对性执法。Ben指,自反修例运动公开表达政见后,数个月来不时有政府部门人员到场抽查,包括环保署、水务署、牌照、食环署、消防处等,“差唔多嚟齐哂”。Ben坦言,曾有政府人员私下向他表示,其食肆被投诉的次数算是“number 1”。
海关指不会评论个别个案。而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销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黄国桐律师认为,粟米石斑不能与菠萝包或杨州炒饭等例子相提并论,因为观乎菠萝包和杨州炒饭的外貌,便可肯定知道食材并不包括菠萝及杨州,“只系个名嚟啫”。黄续指,石斑应是指定的鱼类,假如业界人士惯常以其他鱼类代替“石斑”,也需要证明食客知道事实,才可作为答辩理由,“唔通𫚭鱼又叫斑?”,他认为食肆如非使用石斑鱼,最理想的做法是改作“粟米厚切鱼饭”。
翻查资料,食肆以鲶鱼柳作石斑出售时有发生,2018年富临渔港遭海关放蛇发现荃湾分店出售的“粟米石斑饭”内并无石斑,事后遭票控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富临其后作出承诺不会再犯,律政司接纳以“承诺”方式代替传票票控,富临须签署文件保证不会再犯,律政司亦撤回传票。